11月13日早上和晚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孙贤龙带队赴吴兴区及南太湖新区,开展《湖州市车辆停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喻运鑫,副市长张宏亮,秘书长何元庆等参加。
今年1月1日,《湖州市车辆停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近一年来,为更好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市级各有关部门持续丰富宣传贯彻载体,建立健全停车资源调查制度,持续优化停车资源供给,积极推进智慧停车云平台建设,完善经营性停车场规范化建设管理,切实规范道路车辆停放管理,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97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放错时共享车位11142个;利用待建土地、预留土地、桥下空间、边角空地等闲置用地,新建停车场43个,新增停车泊位4464个;依托“美丽小区”建设,新增小区内停车泊位1550个,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
13日晚,检查组一行来到仁皇山街道旄儿港社区(星火天际外滩广场)、翰林世家小区及奥体中心,重点检查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共享停车、桥下空间利用、公示牌及充电桩设置等情况,并对探索开展住宅小区内停车资源错时共享试点、拓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共享停车覆盖面等做法给予肯定。孙贤龙强调,要不断总结经验成果,持续优化完善停车资源供给,切实推动《条例》宣传贯彻更好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全市车辆停放管理水平,确保让湖州老百姓更好依法就近就便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