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驶过程中,遮挡车牌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还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
2024年11月8日9时05分许,库伦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辖区内沿中心街东段巡逻至福源小区附近时,发现一辆银色越野车使用防尘罩遮挡号牌。民警随即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让人惊讶的是,办案民警一眼便认出该车驾驶人阿某,在2024年3月7号时曾因遮挡号牌被库伦旗公安局交管大队处理过,结果不知悔改又再次遮挡号牌被交警查获。
库伦旗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之规定,给予驾驶人阿某上路行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交 警 提 示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污损号牌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严重扰乱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增大事故风险隐患,请广大驾驶人遵规守法出行,安全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