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诊断公司如何做到又快又好

创业   2024-12-09 10:25   浙江  


伴随诊断的开发大多涉及诊断公司、药企、中心实验室三个角色。从药企角度,timeline往往是重中之重,尤其在这个卷pipeline的时期;中心实验室要么是诊断公司内部的,要么作为外部实验室在临床中承接检测的工作;那么,诊断公司则要在timeline,以及其他各种影响开发的流程、管控、步骤、资源等方面做个平衡和取舍,既要保证试剂盒能获批,也要让保证让金主满意买单。‍‍‍‍‍‍‍‍‍‍‍‍‍‍‍‍‍‍‍‍‍‍‍‍

对诊断公司来说,也许这个逻辑是发生了一些微妙变化的。在过去几年伴随诊断市场、以及目前这些药物靶点还没有卷起来的时候,诊断公司大可以摆出自己最安全的开发时间,大大方方教育药企金主合理期待timeline,但现在,多的是想方设法配合药企,探索新开发路径的诊断公司,桥接、prototype、LDT,尤其在国内,现阶段伴随诊断最重要的意义不是在临床辅助医生甄别患者,而是保证药物获批,毕竟获批的说明书是一回事,商业化又是另一回事。

在不牺牲必要流程和质量的前提下,也是有些快捷途径来enable药物尽快开展临床的,这里就展开说说几种诊断公司常用的加速方式:‍‍‍‍‍

prototype assay 

(原型试剂)

 
这类assay可以理解为伴随诊断试剂的最原始形态,在方法学开发完成后,做了一些小规模的验证,确保assay至少能够稳定准确地检测出目标biomarker。完整的分析性能验证并不包含在这类原型试剂中,它当然也没有针对某个cut-off值进行真实样本的验证,或许都没有形成试剂盒的形式,没有说明书,没有判读指南。‍‍‍‍‍‍‍‍‍‍‍‍‍‍‍‍‍‍‍‍‍‍‍‍‍‍‍‍‍‍‍‍‍‍‍‍‍‍‍‍‍‍‍‍‍‍‍‍‍‍‍‍‍‍‍‍‍‍‍‍‍‍‍‍‍‍‍‍

原型试剂的好处也在于此,它用最少程度的研发及时间投入,换得一个还算可靠的检测方法,在还不确定最终是不是需要伴随诊断的时候,这个assay来支持一些探索性的、回顾性的研究,是完全足够的。这类原型试剂通常只需要半年左右的研发周期,对于赶ph1/2时间线,且三期计划尚未确定的情况,不失为一种快捷路径。‍‍‍‍‍‍‍‍‍‍‍‍‍‍‍‍‍‍‍‍‍‍‍‍‍‍‍‍‍‍‍‍‍‍‍‍‍‍‍‍‍‍‍‍‍‍‍‍‍‍‍

但也由于这类assay没有经过完整的验证,在后续伴随诊断开发过程中,assay形态改变几乎是确定会发生的,甚至抗体、判读方式都会改变,那么用原型试剂分析的ph1/2临床数据,以及得到的cut-off值,直接延续至用伴随诊断试剂支持的三期临床,也会有concordance的问题。‍‍‍‍‍‍‍‍‍‍‍‍‍‍‍‍‍‍‍‍‍‍

另一个问题是原型试剂转移到中心实验室的问题,这对国内有中心实验室的厂家,以及China only的临床试验倒不是问题,但对global MRCT,转移一个没有说明书和判读指南的方法,是需要诊断公司和中心实验室在技术上、商业上以及IP上的知情同意和配合的,目前还没有看到可以一以贯之、放之四海皆准(尤其IVDR)的完美解决方案,比较考验各方的配合度。

IUO assay (non-GMP)

及三期临床桥接


对于三期临床的情况,如果以及确认需要伴随诊断,那么assay必然是用来入组病人的,这就涉及assay作为医疗决策用途,也意味着监管对这类assay的要求更加严格。

使用IUO assay (non-GMP verified), 转移至中心实验室,验证后支持三期关键性临床的病人入组,这种方案对应使用GMP verified assay直接支持临床三期的检测。如果使用GMP verified assay,临床三期数据当然是最可靠的,未来注册也不需要提交桥接的数据。但GMP verification的过程就要1年左右,对于timeline sensitive的项目,有些诊断公司会考虑用其没有经过GMP verification的assay来支持三期病人入组,不同公司对这类assay的命名可能不同,这里统一称为Investigational Use Only (IUO Assay) Non-GMP。‍‍‍‍‍‍‍‍‍‍‍‍‍‍‍‍‍

节省了1-1.5年的时间,代价当然也是有的。使用Non-GMP assay的风险在于,未来做GMP验证时,是有可能会assay的组份、使用条件、生产环境等做出调整的,那么使用Non-GMP assay入组的这部分临床三期病人,就应当再用GMP verified assay做个复测,最终应使用复测的数据作为临床证据递交伴随诊断注册。复测并不简单,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样本不一定在稳定性内了(IHC通常需要6个月之内的切片样本),二是阴性样本如果不在protocol中做额外规定,可能也因未入组而丢失,而诊断试剂注册同时需要阳性及阴性数据。

中心实验室LDT‍‍‍‍‍‍‍‍‍‍‍‍‍‍‍

及三期临床桥接


另一种在临床三期先用已有assay入组,再桥接至伴随诊断GMP试剂的情况,是使用中心实验室已经开发好的LDT assay。单独列出的原因是,上述IUO试剂的归属权在诊断公司,而LDT的归属权在中心实验室。归属权的不同,即意味着试剂所有者在研发时的首要意图不同,如果说上述non-GMP verified assay是诊断公司开发伴随诊断路途中的一个站点,中心实验室的LDT大概就是平行于这条路的另一条路。上面已经提到,假设为了加速,需要用LDT先行入组注册性临床的病人仍需要在CDx GMP assay开发完成后进行桥接,那么选择站点还是另一条路的区别就在这里了——LDT和GMP assay的一致性存在一定风险。‍‍‍‍‍‍‍‍‍‍‍‍‍‍‍‍‍‍‍‍‍‍‍‍‍‍‍‍‍‍‍‍‍‍‍‍‍‍‍‍‍‍‍‍‍‍‍‍‍‍‍‍‍‍‍‍‍‍‍‍‍‍‍‍‍‍‍‍‍‍‍‍‍‍‍‍‍‍‍‍‍‍‍‍‍‍‍‍‍‍‍‍‍‍‍‍‍‍‍‍‍‍‍‍‍‍‍‍‍‍‍‍‍‍‍‍‍‍‍‍‍‍‍‍‍‍‍‍‍‍‍‍‍‍‍‍‍‍‍‍‍‍

怎么规避?除了样本要留足之外,使用非诊断公司开发的LDT桥接三期样本,有条件的最好应在使用前和诊断公司的原型试剂或初步方法(此时GMP应该还没有开发完成)做个一致性比对,或者尽可能保证使用同一抗体、同一检测平台。‍‍‍‍

上述两种方式都对复测样本的保证有较高要求,也需要药企和诊断公司共担风险。

最后,几种可以加快临床开始时间的伴随诊断路径,都是风险与收益并存的,根据时间、预算、biomarker prevalence、伴随诊断的必要程度,每一个case最适用的情况都不同,而无论选择哪一种方案,都需要在项目初期清楚了解未来将面临的风险,进而从时间、样本和临床方案的角度做好最充分的准备。


文章来源于3号IVD车间,作者IVD车间3号维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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