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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三级医院实施总会计师制度的通知》(津卫财务【2017】461号),结合我单位具体情况,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录人事代理制专职总会计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职总会计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能胜任本职工作。
2、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具有担当精神。
3、学历要求。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4、专业能力及工作年限要求。熟悉财经法规、精通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税法等专业知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财经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2)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3)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等管理工作不少于15年,担任经济管理部门重要领导职务3年以上。
5、综合管理能力要求。具备全面、扎实的医疗卫生行业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对具有高级会计师(含正高级)、高级审计师资格人员,以及经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组织培养的领军人才并通过考核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会计师:
(1)近三年曾因财经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分;
(2)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医院重大经济损失的;
(3)对医院经济管理混乱或者财务信息严重不实负有责任,任职期间(近三年)注册会计师对医院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1、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24年11月6日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月11月21日下午5:00止。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请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tjszxfcrsk@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总会计师-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电子版
(2)毕业证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4)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一页)
(5)资格证书
(6)能够证明工作内容、工作职位和工作年限的证明
除个人简历,以上证明材料需要清晰扫描件,并按照顺序合并成一个PDF。
3、资格审查
我院将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筛,以邮件或短信等方式告知通过初筛的人员。资格审查安排另行通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面试考核。
四、有关事项说明
1、提供的应聘材料应真实可靠,对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2、根据面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3、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
4、我单位限定于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相关招录手续,如因录用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录用。
5、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三马路156号
相关咨询电话: 022-58287940、022-58287877
联系人:郭老师 刘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