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药监局正式发布了《关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服务工作指导意见》,这一政策迅速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新政亮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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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既可以选择自建远程审方药学服务平台,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平台进行远程审方,给予企业更多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以适应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2
政策明确适用于江西省内门店总数量不少于30家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提高了政策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要求企业符合“八统一”规范要求,包括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企业标识、管理制度、计算机系统、采购配送、票据管理、药学服务标准规范、人员培训等,有助于规范企业运营,保障连锁企业的整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一致性。
3
对药品质量管理人员要求在职在岗且不得在其他企业或单位兼职,保证了质量管理的专业性和专注性。
依据连锁门店数量规定了远程审方执业药师的配备比例,确保有足够的专业人员进行处方审核,比如连锁门店数量为30家的,至少配备5名执业药师(经营中药饮片的至少1名为执业中药师),每增加10家门店(不足10家按10家计算)增加配备1名执业药师。
对连锁门店的复核人员也有明确要求,城区和县城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乡镇和农村地区等需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医学、药学、中药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保障了处方复核环节的专业性。
对于执业药师存在明显缺口的乡镇农村偏远地区的连锁门店有特殊规定,新开办门店可由远程审方的执业药师作为补充,但必须有药学技术人员在岗提供药学服务,平衡了不同地区的实际需求和药品服务质量。
远程审方全国推广,成效显著
自2013年湖南破冰以来,远程药学服务迅速成为全国多地探索与实践的热点。广西、广东、江苏、浙江、四川等省份相继启动试点项目,成效显著。至2019年,多地密集出台文件,积极鼓励并支持药品零售企业拓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与审方业务,标志着远程药学服务进入全面推广阶段。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超过20个省市出台政策,支持零售药店远程审方政策的落地实施。远程审方的推广,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执业药师数量不足且分配不均的问题,提高了药品零售行业的服务效率和质量。
执业药师不足,远程审方只是过渡
在药店具体药事服务中,远程审方虽然便捷,也为药店节省了一些运营成本,但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另外,远程审方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执业药师在药店的作用,无法真正发挥出药店药事服务水平。远程审方主要是为了解决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数量不足且分配不均的燃眉之急。足够数量的执业药师在店,并为患者提供面对面药事服务,才是终极目标。
2020年,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指出,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不降低现有执业药师整体配备比例前提下,可制定实施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政策,并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内,对于执业药师存在明显缺口的地区,允许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过渡期不超过2025年。
为了响应此政策,四川、辽宁、湖北、新疆、宁夏、贵阳、青海等多地发文,要在2025年底前完成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配备。这意味着,2025年后,“远程审方”将作为一种辅助性手段,用于解决执业药师临时不在岗时无法销售处方药的问题,届时,针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以及相关方面的监管将持续强化。
远程审方新政策的出台,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在当前阶段,企业应充分利用远程审方的优势,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同时加强自身管理,确保远程审方服务的规范、安全、有效。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也应积极筹备,为2025年后执业药师的全面配备做好准备,真正实现以执业药师为核心的高质量药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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