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结束,具体以云浮市商务局公告为准。
云浮市内报废已在公安车管部门登记上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的个人消费者。
旧车车主、新车车主与补贴申请人为同一人。
自2024年9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到云浮市参与活动销售商家换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并实施“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追溯管理的电动自行车,且购买新车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可获得一次性补贴500元。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
鼓励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
补贴申请由个人消费者发起。
消费者向参与活动销售商家交付并委托办理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或自行办理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同时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并完成上牌登记后,通过云闪付或微信搜索“粤焕新”平台进入“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的申报入口,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含银行账户信息),并上传身份证、银行卡、旧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新车发票、新车合格证、行驶证和新车支付记录等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提交补贴申请。
上述旧车回收证明由回收拆解企业出具,注销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旧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新车发票出具时间应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行驶证发证日期应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月10日期间。
注意事项:
1.2025年1月10日后停止接受补贴申请。如逾期申请,不予办理。
2.新车需在符合条件且已报名参与活动的云浮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购买,新车购买日期以购车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新购车辆价格以新车销售含税价格为准,新车发票由参与活动销售商家开具,发票备注栏上须注明“政府以旧换新补贴”字样。
3.云浮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
云浮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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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活动平台通过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资格核验系统,对补贴申请人进行资格核验。
2.市商务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按职责对补贴申请进行初审,第三方进行复审。
3.审核通过的,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申请时提供的银行卡账户。(注:申请人通过“粤焕新”平台可查询补贴审核结果。)
1.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与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个人必须一致;每个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
2.政府补贴的具体兑现时间以全部职能部门完成资料审核通过时间为准。
3.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购车人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个人消费者及时依法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对拒不退还相关财政补贴资金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全额或部分退货退款均占用消费者1次补贴指标。
银联商务(活动平台“粤焕新”平台):8457999
市商务局:8833507
市市场监管局:8836855
市公安车管部门:8920193
咨询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4小时服务热线:95534
来源:云浮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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