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继续通过几个具体案例来帮助大家了解核保核赔和临床医学的区别,以方便大家做好客户服务工作。
案例四:
乙肝大三阳时,投保如何处理?
有个客户投保时体检发现有大三阳,当时保险公司进行了加费处理。
客户吓得不行,赶紧去医院检查看病,结果医生说他的大三阳还没有达到临床接受治疗的标准,只要注意生活方式、定期复查,暂时并不需要治疗。
这个时候,客户就非常恼火,反过来质问销售人员凭什么要做加费处理?
这一情况和前述案例二有些类似。
临床医学和保险医学的关注点的确是不一样的。
临床医学追求的是治病救人,主要关注当前是否需要治疗,治疗方案是否有效。而保险医学追求的是实际死亡率符合预期死亡率。
因为保险产品很多是要保障几十年甚至一辈子的,所以主要关注的是疾病的长期发展对出险概率的影响。
就像刚才案例里说的大三阳,目前或许不需要治疗,但是从长期来看,该客户发生重大疾病的概率是要比健康人高出不少,所以才要进行加费。
案例五:
检查发现“胆囊结石”还能投保吗?
单纯胆囊结石,无其他异常,投保普通寿险、重大疾病类保险、防癌险、意外险,可按标准体承保;
投保医疗费用补偿类保险,则会按次标准体约定除外责任承保,即双方需补充约定“因治疗胆囊结石及其并发症导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给付责任”。
除了以上几个典型案例外,我们有时还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医院医生已经说这个癌症看好了,或者说治愈了。可保险公司还是要求体检甚至最后拒保等动作。
我们该怎么理解?
其实,医院医生说的治愈是临床治愈,只要表面症状消失,相应指标恢复正常,便是临床治愈。事实上由于生长方式等自身特性,癌症有一定的复发率。从而,又回到前面说的那个概率问题去了。
保险公司产品费率是按健康的客户群的保险事故发生率一定的,而患有癌症的客户,即使已经临床治愈,但本身患重大疾病的风险较常人高很多。因此一般癌症的患者投保重疾前,保险公司都不予承保。
当然,还要注意到的是,保险公司产品本身就是针对客户的重大疾病的风险提供保障的。而癌症病史的客户承保后更加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不难发现,临床医学和保险医学确实存在比较多的标准差异。
当然,其源头就是关注点诉求不同。如果客户在投保前已存在病史,在投保不同责任类别的险种时,可能会出现不同的核保结论,有的会承保,而有的会附条件承保、延期甚至拒保。
对某一个个体而言,如果被保险公司拒保可能是很遗憾的事情,因为少了一种转移风险的途径和方法。但是,这背后,确实一种公平、公正的体现。怎么会扯到公平、公正去呢?
说到底,无论是社保还是商业保险,都在遵循一个大前提,也是保险的底层逻辑原理:一群人共同承担未来可能的风险。
如果一开始就知道某人的风险是确定的,是必定发生的,那对于其他那些掏了钱的健康的人来说,这就是不公平的体现了。尤其在商业保险里,这个更加突出。(社保因为其有特定的社会责任要求,国家会适当承担一定的非健康人群的费用。)
相信通过以上介绍能使您对人身险核保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帮助您根据自身的健康状况合理规划自己的保障计划,为您的精彩人生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