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参贷范围扩大至未退休父母及成年子女!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一步调整公积金惠民新政

时事   2024-11-30 15:01   甘肃  

11月29日,记者从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进一步调整公积金惠民新政,合理扩大公积金贷款覆盖范围,将现有共同参贷范围从“借款人配偶”扩大至“借款人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父母、配偶和成年子女”,让缴存职工切实感受到公积金政策的优越性。

共同借款人为配偶、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父母(男性60岁、女性55岁)、成年子女(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借款人已婚时,其配偶应为共同借款人,未婚或离异等单身情况时,可选择父、母、子、女为共同借款人。需要注意的是,共同借款人只能有1个。

父母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时,享有配偶作为共同借款人时同等政策、履行同等义务:一是可以合并计算收入,二是上浮额度至70万,三是有还款的连带责任;四是涉及上浮额度(如多子女、陇原人才等)时,在70万基础上上浮(比照夫妻双方)。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做好政策细化解读,扎实推动新政策落地见效,为广大缴存职工实现“安居梦”做出更大努力。(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薛晓霞)

来源:兰州日报

编辑:张艳玲

初审:王丹丹 复审:丁小岚

审签:李爱民

往期精彩内容

黄河之滨也很美|你也曾路过,兰州这处打卡地出圈了

2025年兰州市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及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公告

小兰文明"show"第四期丨文明交通,安全出行

综合交通大会战|兰州:消除道路“梗阻” 疏通城市“经络”

中国兰州网全媒体中心



中国兰州网
这里有您想看的权威信息、想找的民生资讯。这里是中国兰州网,带您感受“交响丝路,如意甘肃”!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