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青山区农牧局
为兴胜镇永和窑子村委会办理了
《取水许可证》
这也是青山区为村集体取水井
办理的取水许可“首证”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本级下放涉水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工作,按照新修订的《包头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青山区农牧局积极开展取用水审批及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办理关于村集体取水井取水许可证核发(延续申请)进行行政审批。
包头市地处干旱半干旱地区,水资源匮乏,而农村供水保障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兜底性的民生工作,也是助力乡村振兴、增进民生福祉的关键。区农牧局工作人员在接到永和窑子村委会的申请后,迅速进行实地水井及水表现场勘查,通过分析永和窑子村近三年用水量,确定低于《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的规定标准,取用水合理,特给永和窑子村办理了水井取水许可证。
永和窑子村委被区农牧局工作人员认真负责,深入田间地头,以“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工作作风深深触动,村委代表送来了一面印有“为民办实事,赢得百姓心”的锦旗。
据了解,区农牧局承接了辖区内村集体和44家企业的水资源监管和审批工作后,贯彻落实水资源开源、节流、挖潜、再利用各项工作,全力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
文字:区融媒体记者 豆豆
通讯员:刘洋
编 辑:刘正阳
责 编:王雨婷
审 核:贾心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