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600元
报废旧车及购买新车期限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在参加活动的镇江市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处换购符合国家标准及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只能享受1次补贴)。
补贴标准按照新购电动自行车价格(含税价),实施分档补贴。其中,新购电动自行车价格在2000元(不含)以下的补贴300元,价格在2000元(含)至3000元(不含)的补贴400元,价格在3000元(含)以上的补贴500元。
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在每档补贴标准基础上,额外给予100元补贴。
旧车残值由车主和销售门店商定,不计算在补贴内。
采用消费者现买立减、销售门店申请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具体流程为:
交付旧车。消费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活动参与门店交付旧车,门店核定旧车折抵价并回收旧车。消费者配合门店登记购买人信息和旧车信息(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旧车车牌号等)。旧电动车由销售门店拍照留存,将车架、蓄电池分别交由有资质的企业报废回收处理。
换购新车。消费者选购符合要求的车型并通过“以旧换新”平台付款,相应标准的补贴实时立减,同时折抵旧车价格。销售门店开具新车发票,完成上牌,登记新车信息和销售信息。补贴由销售门店先行垫付,购车时直接抵扣。
补贴兑付。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销售门店将购买人信息、旧车信息、新车信息、销售信息、回收信息及支付信息等通过“以旧换新”平台上传至审核流程,经以旧换新平台审核、部门复核后,符合补贴要求的,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相关门店所提供的账户中。
1.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以旧换新补贴认定时间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3.参与活动的线下参与门店和回收企业须承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主动配合车辆回收等工作,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补贴相关诉求纠纷。
4.参与活动的线下参与门店应严格按标准和要求上传材料,认真核对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对活动期间恶意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行为,经相关部门查实,取消活动资格并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5. 参与活动的线下参与门店、回收企业及消费者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
镇江市商务局:80901186
丹阳市商务局:86051161
扬中市商务局:88320535
句容市商务局:87357570
丹徒区商务局:88991011
京口区商务局:80858879
润州区商务局:85986005
经开区经发局:83378159
高新区商务局:88177107
“以旧换新”平台客服电话:0511-85222256、95534
第一批参与活动的
销售门店名单如下
来源:镇江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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