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是系统设计中国社会公平思想和开启社会公平实践的第一人。他强调在社会公有制基础上消灭两极分化,劳动者参与管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等等,结束了几千年来劳动人民当牛做马的悲惨历史,指向了民族复兴的远大前程。
一、农民教育的实践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从青年时代起,农民教育问题和国民改造问题就成为毛泽东关注的焦点。
1919年9月,青年毛泽东在长沙发起成立“问题研究会”,该会《章程》一口气提出了71个需要研究的问题。其中“教育问题”位居第一,它包含着17 个“子”问题,囊括了教育研究和改革的各个方面,其中列第一位的是“教育普及”,其对象主要是工农大众。
毛泽东对农民遭受压迫的同情,远甚于同时代的其他人,他对农民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这个历史事实无比愤怒。他说:“中国历来只是地主有文化,农民没有文化。可是地主的文化是由农民造成的,因为造成地主文化的东西,不是别的,正是从农民身上榨取的血汗。中国有百分之九十未受文化教育的人民,这个里面,最大多数是农民。”
1924年9月,毛泽东决定在湘江学校开办农村师范部, 目标是“专以养成农村学校教授人才,促进农村教育为宗旨”,实际上是“预储农运人才”。这个教学规划把农民作为教育的主体,是千百年来第一次。
1925年2月,他联合一群进步知识分子,先后在韶山开办了18所农民夜校,对农民进行马克思主义启蒙教育,组织和发动农民,开展农民运动。
1929年7月,他倡议成立新泉工农妇女夜校,第一次打破“女不入校”的老观念,三四十名妇女在这里接触到了进步思想,妇女们被发动起来,学习文化、政治和军事,参加革命,从而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妇女解放运动。
1940年1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是大众的,因而即是民主的。它应为全民族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工农劳苦民众服务,并逐渐成为他们的文化。”又说:“大众文化,实质上就是提高农民文化。”
1945年4月,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说:“农民——这是现阶段中国文化运动的主要对象。所谓扫除文盲,所谓普及教育,所谓大众文艺,所谓国民卫生,离开了三亿六千万农民,岂非大半成了空话?”
教育为了农民,教育依靠农民,他的教育思想改写了中国教育的历史。
为了最大限度地使农民尽可能多地接受教育,毛泽东在农民教育中使用了游击战术:缩小“正规军 ”,把学校、教师、学生都统统“化整为零”;随时学习,学习内容必须是能够“活学活用”、最好很快见效的。
他希望把整个边区变做一个大学校,所有的老百姓和干部在这个大学校里学习生产,学习文化,让教育变成农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新中国成立前,他把教育农民看做严重的问题。无论是面对经济的封锁,还是战斗的威胁,都不忘办扫盲班教农民识字。
新中国成立后,他把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当做文化建设上的重大任务之一,把农村教育工作放在整个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首要地位。
1957年,毛泽东强调,教育工作一是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一是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也就是说,劳动者必须有文化,有文化的人必须参加劳动。
二、保障人民群众劳动权的实践
毛泽东的公平思想,以维护广大群众的公平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也影响着他对公平制度的设计。
一是把吃饭看做头等大事。
早在青年时期,毛泽东就认为社会有责任为工人提供工作。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较低,就业普遍存在压力,一些地方宁愿吃“大锅饭”,也要保障每个劳动者的就业权。这种方式虽然后来饱受诟病,却实实在在是社会主义公平性和优越性的体现。
二是高度重视失业者问题。
1963年12月12日,中办编印的《群众反映》第84期上登载了《上海有很多人迫切要求给予生活出路》一文。文章说,近年来,上海地区要求解决工作、生活问题的来信有显著增加。从目前趋势看,来信还在逐步增加。来信的人,以被精减的职工为最多,其次是未能升学就业的社会青年,再次是其他各类无业人员。精减职工中,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回乡的老、弱、病、残职工,他们一般小孩比较多,本人劳力不强,农事不熟,工分挣得少,往往入不敷出;另一种是家在上海市区,被精减后断了生计,现在只好“坐吃山空”。
文中提到的问题引起了毛泽东的重视。12月13日,他将这期《群众反映》批转给柯庆施和陈丕显:此事必须解决。一定要使他们设法就业。即使暂时不能就业,也要支出一笔救济费把他们养起来,以待逐暂〈渐〉设法就业。上海共有失业者多少?是否有几十万?请查告。你们对此问题的解决意见如何,请考虑见告。
三是注重干部参与社会劳动。
1968年5月,黑龙江组织大批机关干部下放劳动,在庆安县柳河办了一所农场,定名“五七”干校,为机关革命化、改革上层建筑走出了一条新路。干校共有学员141人,主要是原省委、市委机关干部和革委会的工作人员。机关干部办农场,走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深受广大贫下中农的欢迎。不少干部到干校后,亲临三大革命第一线,接近了贫下中农,增强了对劳动人民的感情。实践证明,“五七”干校是改造和培养干部的好地方,是实现机关革命化,搞好斗、批、改的一种好办法。
当年9月30日,毛泽东看到柳河干校相关文章后,给姚文元写信说:“广大干部下放劳动,这对干部是一种重新学习的极好机会,除老弱病残者外都应这样做。在职干部也应分批下放劳动。以上请提到碰头会上讨论决定。”
三、医疗保障的实践
世界银行评估报告说:毛泽东时代的医疗“是低收入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
1949年后,新中国医疗在实现了国民平均寿命、死亡率等国民健康数据的巨大飞跃同时,也覆盖了全国绝大多数的普通民众。
1956年,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的职工人数占当年国营、私营企业职工总数94%,劳动保险为城镇居民提供了“从摇篮到坟墓”的保障项目。
而合作医疗、农村保健站和数量庞大的赤脚医生则成为解决广大农村地区就医问题的三件法宝。到1976年,全国已有90%的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
这样的成就,离不开毛泽东对医疗尤其是农村医疗的关心支持。
1965年6月26日,在同医务人员谈话时,毛泽东再次严厉批评卫生部的工作,发表了著名的“6.26”指示:“告诉卫生部,卫生部的工作只给全国人口的15%工作,而且这15%中主要还是老爷。广大农民得不到医疗,一无医院,二无药……把医疗卫生的重点放到农村去嘛!”
到70年代后期,全国公共卫生机构达4千多家,卫生防疫人员9万多人,已基本形成了全面的公共卫生体系。国民健康获得巨大改善,人均寿命已提高到将近70岁,婴儿死亡率降至34.7‰,产妇死亡率也大幅度降低,各种烈性传染病被完全消灭或基本消灭,多种地方病和寄生虫病被有效控制。
在1978年的阿拉木图会议上,世界卫生组织报告指出:“初级卫生工作人员的提出主要来自中国的启发。中国在占80%人口农村地区,发展了一个成功的基层卫生保健系统,向人民提供低费用和适宜的医疗保健技术服务,满足大多数人基本卫生需求,这种模型很适合发展中国家需要。”
四、劳动者参与管理的实践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在所有制的问题解决之后,最重要的就是管理问题,也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不解决管理的问题,“公有”这个好东西可能变得比私有制更坏。
因为公有制的实行,既要在量和至上保持国家的控制力,又要防止“公有”变成个别人的“私人属地”,从而真正实现全民平等享有生产资料并获得劳动收入。
当中国式思维遇上工业化的潮流,探索国有大型企业管理模式的过程中,努力寻找一条适合中国式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道路就成为当务之急。
1960年3月,毛泽东在鞍山市委的《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上批示,高度评价和肯定鞍钢的做法和经验,首次提出了“鞍钢宪法”这一名词,以宪法之名义赋予鞍钢经验最高权威。
劳动者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只有在生产中掌握话语权、决策权,才能真正享有生产资料收益。毛泽东说:“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问题,就没有保证。”
“鞍钢宪法”本身是毛泽东管理思想的深化和完善,是一整套适合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有效办法。
权力受监督制约。“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以制度的方式,将党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放到企业管理的框架,让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让权力之间相互监督制约。
工人是企业主人。彻底改变“马钢宪法”把管理权作为企业领导的“俱乐部”,而将普通职工粗鲁地拒之门外的做法;彻底改变过去只注重产品、产量的“见物不见人”的做法,激发职工内生动力。
实施“两参一改三结合”。以干部参加生产、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干部和技术员三结合的方式,大搞群众路线,防止官僚主义。这种上下贯通的方式,最大限度避免了组织僵化,防止出现新的阶级,是真正人人平等的保障。
对于劳动者来说,管理是一项必不可少的权力,是一切经济地位的源头。毛主席的“鞍钢宪法”打破工人与管理者的界限,确保了知识分子与普通工人平等地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力,既体现出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又充分肯定了普通工人在推动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方面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