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藏货车内8人窒息死亡!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时事   2024-11-29 18:39   广西  
2024年6月15日21时27分许,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洪庄杨镇境内兰南高速平顶山站出站口西500米处发生一起轻型厢式冷藏货车车厢内窒息亡人事故,造成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53.46万元
日前,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公布该起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轻型厢式冷藏货车“6·15”较大窒息事故是一起因轻型厢式冷藏货车挂靠公司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挂靠车辆缺乏有效管理,车辆驾驶人违法违规使用厢式冷藏货车载人、人货混装运输,属地有关部门专业监管和行业管理失职缺位,地方党委政府安全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原因:干冰引发窒息


调查报告显示,厢式冷藏车驾驶员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违法让10名女工(8名在车厢内、2名在驾驶室内)搭乘装有包装牛肉的厢式冷藏车,牛肉包装箱内放有干冰,干冰升华成二氧化碳气体,迅速进入车厢狭小空间内(推算为3.32立方米),造成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骤然提升,致使其氧气浓度(体积比)很快降低至可导致人体窒息死亡的极限浓度(4%—6%),8名女工在密闭车厢内滞留17分钟,造成缺氧窒息死亡。


冷藏车驾驶员等

3人已被批捕


任勇,厢式冷藏车驾驶员。违规使用厢式冷藏货车载人、人货混装运输,造成人员缺氧窒息死亡,对事故负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6月30日被批准逮捕。
史正东,平顶山众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职责不到位。对挂靠车辆长期疏于管理,对豫DJ103F厢式冷藏运输货车长期违法载客行为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6月30日被批准逮捕。

朱永昊,平顶山浩之锐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厢式冷藏车实际所有人。未参加过挂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违规将车辆移交至未在挂靠公司备案的人员驾驶,对厢式冷藏车多次违规拉人行为默许认可或主动安排,对事故负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6月30日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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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冰不是“冰”,一旦处置不当,可能会引发爆炸、窒息、冻伤等严重后果。那么,如何正确使用干冰?一起了解↓
什么是干冰?
干冰是固体二氧化碳,通常为无毒无味的白色固体,形状不一。干冰在常温常压下会升华成二氧化碳气体,膨胀系数约800—1000倍,与热水接触后会产生大量烟气。

干冰使用不当

可能造成致命危险
隐患一:爆炸
  • 在密闭容器中使用干冰:冰在常温下易转化为二氧化碳气体,导致密闭容器爆炸。
  • 在冰箱内放置干冰:干冰的升华温度约为-78.5℃,而冰箱冷冻室的温度在-4℃至-24℃之间。因此,干冰放入冰箱后会持续升华产生大量二氧化碳气体,致使冰箱内部压力过大,发生爆炸。
隐患二:窒息
干冰升华后形成的二氧化碳气体会导致人呼吸困难,短时间内就可引发窒息死亡。
隐患三:冻伤
干冰的温度极低,身体直接接触会造成冻伤。
干冰安全使用指南
  • 切勿将干冰存放在罐头、矿泉水瓶等密闭容器中或保存在冰箱里,且不要在汽车、船舱等密闭空间内使用干冰。
  • 不要直接接触干冰,可使用防冻手套或夹子拿取干冰以避免冻伤。
  • 一旦出现喘气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可能是吸入了过多二氧化碳气体,应立即离开该区域。
  • 如果误食干冰,请立即寻求医疗帮助。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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