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建宁县召开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约谈会,指出被巡察单位在整改工作中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成果运用不充分等问题,特别是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近年来,建宁县积极探索建立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机制,通过精准监督、集中检查和跟踪问效,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深入推进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为切实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建宁县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和巡察督导协作联动实施办法(试行)》和《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办法(试行)》。运用“5+1”评估指标体系,重点评估整改责任落实、整改任务完成、整改追责问责等五方面内容,并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情况,将整改中的创新亮点作为加分项。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对十三届县委以来巡察的42个党组织进行了量化评估和整改督导。
此外,建宁县创新性地将每轮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纳入县委常委会重要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建宁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是对巡察整改工作质量的全面检验。”未来,将持续开展巡察整改的评估与督导工作,优化评估方式、细化评估清单、深化成果运用,与被巡察党组织共同努力,为推动建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截至目前,建宁县已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2次,组织了4场专项整治,包括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共发现各类问题300余个,整改隐患1000余条,清退违规资金30余万元,修订完善了6项制度,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等。向42个单位党组织反馈的992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979个。
来源:三明日报(建宁记者站 宁柳云 通讯员 郑芳芳 刘时斌)
欢迎投稿或提供新闻线索,投稿邮箱:rmt3980093@163.com;联系电话:0598-3982545。(投稿时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