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被所谓“低价”误导
文摘
2024-11-03 07:03
山西
新华网三评之一:不被所谓“低价”误导
近期,多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消保委发布“双十一”网络购物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识别网购“套路”,认清虚假折扣。
“打折”既能让商家提高销量,也能让消费者得到实惠。本是双赢的好事,一些商家却在商品价格上动起了歪心思。有的先提价后降价,一些商品比平常贵好几百元却称“最低价”;有的虚构原价,直播间自标“原价1999、现价只要99”的洋酒在其他店面只要39一瓶……“福利”是假,“套路”是真。
近年来,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广告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规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欺骗、误导消费者。但不少地方的消协和第三方机构统计,网络购物价格欺诈问题仍然较为突出,需要进一步强化打击力度。面对“虚假折扣”套路,消费者在网购时应尽量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电商平台;下单前,弄清楚优惠规则,不被所谓“低价”误导,不轻信库存紧张等诱导式营销和剧本式营销等营销话术。面对“双十一”促销季的种种诱惑,消费者应保持冷静,不轻信,不冲动,才可能以好的性价比买到心仪的商品,有一个良好的购物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