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油烟的影响
(一)哪些属于餐饮服务单位?
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的服务机构。处于同一建筑物内,隶属于同一法人的所有排烟灶头,作为一个餐饮服务单位。
(二)油烟的产生
食物烹饪和食品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物及热氧化和裂解产生的固、液、气三项混合物。
(三)油烟的成分
油烟的主要化学成分:醇、酮、烃、脂肪酸以及芳香族化合物,在烹调油烟中还发现对人体器官有强烈刺激性的物质丙烯醛和挥发性亚硝胺、苯并芘等已知致癌污染物。
(四)油烟对大气有何影响?
(1)PM2.5的直接排放源;
(2)产生多种挥发性有机物,增加大气氧化性,加速臭氧和二次颗粒物的形成。
(五)油烟的危害
(1)烹饪油烟能影响人体的免疫系统,使人体的免疫功能下降,轻则表现为精神萎靡,重则导致原有的轻微疾病发展成严重疾病。
(2)烹饪油烟中的凝聚体是引起基因突变、DNA损伤、染色体损伤等的遗传毒性物质。
(3)油烟中的化学物质含有大量有毒有害成分,长时间接触油烟将大大增加肺癌、鼻咽癌和食管肿瘤的患病风险。
经营规范
(一)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三)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达标排放。
饮食业应遵守的法律、法规
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相关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运营操作
(一)油烟污染物净化设施应在烹饪作业期间全程开启,且应按净化设备正常运行要求定期维护保养,油烟净化设施每一至三个月清洗、维护或更换一次。
(二)餐饮服务单位应安装符合标准排放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未安装或有明显的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行为的均视同超标。(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的排放,包括开放式作业逸散等。)
(三)油烟污染物排入公共烟道之前应单独处理达标。
(四)油烟污染物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
(五)将油烟净化设施易产生震动、噪音环节进行隔音降噪处理,减少噪音污染,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让我们携起手来
共同为减少餐饮油烟污染而努力
为建设更为美好的家园而努力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