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48)

政务   2024-11-22 17:38   青海  

编者按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决定》深入分析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谋划了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提出一系列新思路、新战略、新举措,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为引导和帮助广大社员全面深入学习领会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社省委从即日起开设“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辅导学习百问”专栏,对《决定》的主要内容、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进行解读,敬请广大社员持续关注学习,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推动青海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积极履职、双岗建功。

如何理解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种植基本农作物管理体系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种植基本农作物管理体系。”这是加强耕地用途引导和管控的有效手段,是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重大举措。


党中央始终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采取一系列有力有效举措促生产、保供给。近年来,我国粮食连年丰收,2023年粮食产量达到13908亿斤,棉花产量达到562万吨、油料达到3864万吨、糖料达到11376万吨、蔬菜达到82868万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稳定性显著增强,为稳大局、安民心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用占世界9%的耕地、6%的淡水,养活了世界近20%的人口,也为世界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要看到,全球粮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国内粮食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庞大人口基数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情况下,我国粮食供求紧平衡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现阶段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一大粮食进口国,2023年进口粮食1.62亿吨,占国内总产量23.3%,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任务越来越艰巨。一个国家只有保障粮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等基本农作物生产供给,才能掌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主动权,进而才能掌握发展自主权。因此,我们必须紧绷粮食安全这根弦,抓紧抓好基本农作物生产,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耕地是农产品生产的物质基础,农作物归根结底是在耕地上种出来的。近年来,耕地利用存在过度趋利倾向,有的地方违法占用耕地开展非农建设,有的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绿化造林、挖塘养鱼,有的大规模挖湖造景,有的把农业结构调整简单理解为压减粮食生产。对此,国务院办公厅连续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中央有关部门出台了严格耕地用途管控措施,取得明显成效。但要看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在许多地方仍大量存在,如果任其发展,将对国家粮食安全构成威胁,必须健全耕地农用、良田粮用的制度机制。


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种植基本农作物管理体系,就是要着眼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基本农作物生产,集中力量把重要农产品保住守好。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种植基本农作物管理体系,既涉及土地资源利用和农产品生产,也涉及农民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政策性很强,需要统筹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统筹农业发展、生态安全和农民增收。要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尊重农民生产经营合法权益,因地制宜确定基本农作物目录,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监测体系,构建高效、科学、合理的耕地利用结构,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的现代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不断提高管理科学水平。需要强调的是,各地种植基本农作物不能不顾实际,盲目下指标、扩面积,必须立足资源禀赋、气候条件、种植制度、区位条件等,把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与保障国家战略需求相结合,积极发展基本农作物生产,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作出应有贡献。


来源:共产党员网、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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