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我县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传县参加活动,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黄忠钦参加座谈会。
调研组建议,要加强宣教,增强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在全社会营造“摒弃交通陋习、倡导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要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安全行驶,加快电动自行车管理法治化、规范化进程。要综合施策,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确保交通影响评价制度落实落地,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建养并重,压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机制。要强化管控,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监管执法,持续推进智慧交通、科技执法系统建设,科学配置执法资源,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