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的“三检制”

学术   2024-11-25 12:38   广东  

水利水电工程的“三检制”
施工单位的班组自检、工程队复检与专职质检员终检就是水利部门通常所称的“三检制”。
初检
水利工程的初检包括建筑工程中所称的“三检制”中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的全部内容。
“自检”是指施工操作人员及施工班组边施工边检查,自我控制的质量检查。“互检”是指同工种的操作人员或班组之间互相交流互相督促的质量检查。“交接检”是指相互衔接的工序之间操作人员及施工班组后道工序接受前道工序移交时的质量复检。前道工序必须达到质量标准方可移交后道工序。
水利工程施工中的初检,仅指施工班组之间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初检是要求本班组人员在自检的基础上,班组之间进行检查、督促和互相把关。每一道工序或每一个单元工程完成后,应由班组的质检员(或班组长),按照工序或单元工程规定的检查(检测)项目逐项进行检查与检测,真实地填写施工记录和单元(或工序)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记录表,由班组长复核、签字。一个单元工程或一道工序由几个班组连续施工时,要认真做好班组互相检查和交接检查施工记录,由完成该单元(或工序)工程的最后一个班组根据施工记录填写单元(或工序)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记录表。在进行单元(工序)工程初检时,质检员(或班组长)要按照部颁标准及施工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和检验项目,逐项检验并做好终检记录。
初检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通过初检,可以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将其消灭在施工过程之中。对于无初检记录或记录严重不全或失实的单元工程不能进入复检,应由责任班组长将其补充完善后才能进行复检。
复检
复检是在班组初检的基础上,由施工队(项目部)专职或兼职的质检员与施工技术人员一起对初检形成的单元(或工序)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记录表及有关记录进行复核。通过复检可以增强初检人员工作责任心,并对其行为进行制约性的检查,提高一次检查合格率,并为考核评定班组的施工质量提供依据。复检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施工班组对单元工程的初检项目是否齐全,检验数据是否准确,检查结果与施工记录是否相符等。在进行单元(工序)工程复检时,质检员(专职或兼职)要按照部颁标准及施工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和检验项目,逐项检验并做好复检记录。凡发现有检查项目不全或达不到质量标准的,要在复检时处理完善。
终检
终检是对初检和复检结果进行最终审核。终检通常由施工单位的专职质检员与施工技术人员一起进行。终检的主要内容是检查经过复检后的单元(工序)工程的检验评定结果是否符合设计及规程规范要求,资料是否齐全,质量评定是否正确,检查结果是否与施工情况一致,同时检查所完成的单元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隐患等。在进行单元(工序)工程终检时,专职质检员要按照部颁标准及施工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和检验项目,逐项检验并做好终检记录。对于分工序的单元工程,在上一道工序未终检或终检不合格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工作程序,同时也是为了加强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在施工单位进行单元(工序)工程终检时,由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同建设、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人员联合终检,同时检查,分别签字。
在施工过程中,质检员应有计划地会同施工有关人员进行施工作业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必要时还要随班组一起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质检员在检查中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施工人员提出并责成其改正;当问题严重,继续施工可能造成重大或严重事故时,应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暂停施工,并立即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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