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
太湖县发布
私有住房装修补贴实施细则
对补贴对象、装修范围及补贴标准等
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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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旧房装修补贴范围主要包括房屋的外墙、幕墙、屋顶翻新保温,室内地面、墙面、水电、门窗、厨卫更新装修改造,燃气自动报警和安全保护装置、消防设施、建筑节能等装修改造和增设安装智慧安防等。不包括电器、家具。
对城镇私有老旧住房装修改造按照装修改造造价的15%给予补贴,每套补贴上限为5万元。
申请人包括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产权人。应在改造项目正式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后,通过社区居委会、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根据专项资金余额,申请时间在前优先获得补助,且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
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私有旧房装修改造通过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申请补贴需提交材料:旧房装修改造申请表、居民身份证、房产证明、与企业签订的装修(改造)合同、装修(改造)造价清单 、纸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支付凭证、房屋改造前和改造后(或装修开工后施工)照片、申领补贴承诺书、装修(改造)单位银行账号等。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如委托他人应填写申领补贴委托书。申请人应对申领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责任编辑:刘丹
编辑: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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