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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   2024-11-02 09:55   广东  


关于2024年度面向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现面向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9:00—2024年11月11日18:00。


  一、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配租的房源分布在鹏瑞南区尚府、卓越荣津瀚海湾名庭、海智云轩、鹏广达时代广场、臻湾云庭、半山悦海花园小区,共有住房496套,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一)鹏瑞南区尚府(300套)

  该项目位于盐田区沙头角街道田心东路与恩上路交汇处西南侧,本次供应房源300套,其中户型为建筑面积35平方米左右一房120套,建筑面积65平方米左右二房180套。

  (二)卓越荣津瀚海湾名庭(66套)

  该项目位于盐田区沙头角街道金融路与公园路交界处,本次供应房源66套,其中户型为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二房33套,建筑面积68平方米左右二房33套。

  (三)海智云轩(28套)

  该项目位于盐田区海山街道深盐路与东海路交界处,本次供应建筑面积68平方米左右二房28套。

  (四)鹏广达时代广场(90套)

  该项目位于盐田区盐田街道东海道与盐田北四街交汇处东北侧,本次供应建筑面积35平方米左右一房90套。

  (五)臻湾云庭(4套)

  该项目位于盐田区盐田街道明珠大道与盐田五街交汇处,本次供应建筑面积35平方米左右一房4套。

  (六)半山悦海花园(8套)

  该项目位于盐田区沙头角街道盘山路东侧梧桐山隧道口旁。本次供应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二房8套。

  注:

  1.以上建筑面积仅供选房参考,最终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2.本次供应房源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为准。其中鹏广达时代广场部分房源,臻湾云庭房源,半山悦海花园房源为腾退房源。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盐田区户籍的在册轮候人,户籍信息以2024年11月1日18:00前属于盐田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登记为盐田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为准,2024年11月1日18:00及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盐田区的在册轮候人,不符合本次认租申请条件。

  三、配租方式

  (一)选房排位规则

  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房源建筑面积均低于70平方米的实际情况,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安排如下:

  第一序位:特困人员、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家庭。

  第二序位:进入入围名单的认租申请家庭。

  第三序位:进入候补入围名单的认租申请家庭。

  第四序位:进入递补名单的认租申请家庭。

  注:

  1.各序位内选房顺序根据户籍在册轮候人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

  2.选房序位顺序依次为第一序位、第二序位、第三序位、第四序位。第二、三、四序位中,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详见附件1)、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相应序位中有优先选房的权利。

  (二)配租面积标准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结合项目情况,配租房源面积标准如下:

  1.单身居民可选35平方米左右一房户型房源;

  2.两人家庭可选50平方米左右二房户型房源或35平方米左右一房户型房源;

  3.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所有房源。                        

  注: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四、配租程序

  (一)看房

  1.线上看房:看房网址详见附件2。

  2.线下看房:初审公示期间安排线下看房,具体安排于初审公示通告中明确。

  (二)网上认租

  符合认租条件且有意愿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盐田区在册轮候人,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网址:http://zjj.sz.gov.cn/ztfw/zfbz/)—>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认租意向房源及户型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9:00—2024年11月11日18:00。网上认租时间截止时点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注:

  1.认租时可多选符合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为意向房源,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房源,不可选非意向房源。

  2.信息变更:

  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婚姻、低保等信息发生变化,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盐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盐路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裙楼A座二楼盐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3.特殊家庭登记:

  户籍在册轮候人中的特殊家庭未及时在轮候信息平台完成登记为特殊情况的,须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前往盐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盐路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裙楼A座二楼盐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特殊家庭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办法施行之日(2023年8月1日)前(不含当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提交认租申请时可选择适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原政策”)或者《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政策”)相关规定。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选择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应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同步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至深圳市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资料(地址:盐田区沙头角街道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009房,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未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材料、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认租家庭,均视为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四)认租资格核查及核查结果公示

  认租结束后,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深圳市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公示网址:http://www.yantian.gov.cn/cn/zwgk/zdlyxxgk/bzxzf/zfbzzc/。

  本次认租资格的户籍核查时点为2024年11月1日18:00,其它信息核查时点为2024年11月11日18:00。

  认租家庭可于初审结果公示期内提出放弃认租申请,公示期内放弃认租不视为放弃选房,不计入弃选次数。

  (五)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按照选房排位规则确定合格认租家庭的选房排位,并在后续的选房通告中予以公布。

  (六)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及选房方式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五、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

  注:

  1.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前述租金标准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装修标准等因素修正,以租赁合同明确的租金单价为准。

  2.请各认租家庭仔细查看各项目配租租金、物业管理费,结合家庭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提交认租申请后,即视为了解并认可上述收费标准。

  六、重要提示

  (一)请轮候家庭仔细阅读本通告正文及附件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认租,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将即时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二)已认租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可同时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但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认租家庭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选房名单。

  (三)认租时,因未如实填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被民政部门中止收入财产核对的认租家庭,可在认租截止前向深圳市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补充提交收入财产核对申请,认租截止后不再受理补充申请。

  (四)认租家庭选房排序到位,如意向房源已选完,不可选非意向房源。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选房排序到位,意向房源有房可选但未选房的;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放弃选房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五)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深圳市盐田政府在线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愿放弃本次认租。

  (六)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含线上选房签约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人口、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七)关于本次供应房源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请咨询盐田区教育局(电话:0755-25228527);关于公共租赁住房落户问题,请咨询户籍人口管理部门(电话:0755-84460743)。建议有学位、落户等需求的轮候家庭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后进行选择,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以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为准。

  (八)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项目提示

  1.鹏瑞南区尚府

  (1)本项目未配备热水器,一房户型不能开通燃气,需自行配备电磁炉。

  (2)部分低楼层户型可能存在采光不足情况。

  2.卓越荣津瀚海湾名庭

  (1)本项目空调能耗3级(新能效标准),未配备热水器。

  (2)卧室面积较小。

  (3)部分低楼层户型可能存在采光不足情况。

  3.海智云轩

  (1)本项目空调能耗2、3级(新能效标准),燃气热水器能耗2级(旧能效标准)。

  (2)部分低楼层户型可能存在采光不足情况。

  4.鹏广达时代广场

  (1)本项目空调能耗3级(新能效标准),燃气热水器2级(旧能效标准)。

  (2)本项目部分户型存在采光不足情况。

  5.臻湾云庭

  (1)本项目一房户型厨房为开放式厨房,配有能耗3级(旧能效标准)电磁炉,不能开通燃气。

  (2)本项目配有能耗2级(旧能效标准)燃气热水器,能耗5级(新能效标准)空调。

  6.半山悦海花园

  本项目房源为腾退房源,属较早建成项目,部分房源装修配置较低或未配置家用器具。如原配置家用器具无法正常使用或缺失,需由承租家庭自行维修、更换或购置。

  注:以上项目均可能存在车位不足、周边噪音和交通拥堵情况,请各认租家庭结合自身情况谨慎认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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