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文,部署加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附第二批国家市域产教联合体名单)

文摘   2024-11-13 18:45   宁夏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可查看全文),提出进一步提高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水平,丰富建设内涵,确保建设质量。具体内容跟教育小微一起了解——


在总体要求上,《通知》提出,以产业园区为基础,聚焦区域主导产业,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着力加强市域产教联合体内涵建设,统筹规范现有市域产教联合体,有序培育建设新一批市域产教联合体,把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成为产教融合新形态、区域发展新机制。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内容,要求深化“四个合作”,即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推进“五金”建设,即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建设。同时,配套出台《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标准(试行)》,设置基础性指标、实质性指标、否定性指标3个一级指标,细分为16个二级指标、44个三级指标,各指标设置观测点。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在建联合体严格对照建设标准查摆问题,加强规范引导。教育部将依据《通知》及建设标准对市域产教联合体进行全过程跟踪监测及动态管理,引导联合体在服务区域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


《通知》首次提出将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纳入部省会商内容,教育部将与部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县)政府、牵头学校和企业进行会商,通过评估、调研、监测等形式,精准分批培育建设新设国家市域产教联合体。《通知》公布了第二批共6家国家市域产教联合体,分别为江苏太仓、浙江宁波、浙江义乌、广西南宁、四川宜宾、新疆昌吉


《通知》要求,加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组织保障、政策保障、经费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推动地方政府将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纳入省市两级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范围,推动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市域产教联合体工作;推动市级政府出台支持市域产教联合体良性发展,能落地、见成效的政策包,明确金融、财政、税费、土地、信用、就业等激励政策的细化措施;推动市级政府、企业、学校安排市域产教联合体专项经费,加大财政经费支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产业资金投入,支持市域产教联合体重大建设和改革项目。



通知明确——

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和吸引力的重要举措,是深化产教融合、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紧密结合的重要载体。

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推动地方政府加强对市域产教联合体的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积极协调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落实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打造支持市域产教联合体良性发展的政策包。

相关园区要创新工作机制,有效整合资源,推动联合体内各类主体协同配合,达到产权明晰、组织完备、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实体化运作要求。

相关院校要紧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度参与企业生产各环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生产问题。

教育部将按照“有进有出、动态调整”的原则,采用实地调研、年度计划执行复核等形式,对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情况进行监测和管理。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以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为引领,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聚焦政府统筹、工作机制、产业聚合、联合育人、技术攻关等关键环节,按照“少而精,示范性”的要求,因地制宜建设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2024年起,教育部组织遴选的市域产教联合体将优先从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中产生。

来源: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微信号:jybx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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