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贾玲成功起诉了一家“贾玲同款”黑咖啡生产商。一时间引起了广大网友对于明星维权事件的关注。
无独有偶,2014年,张亮起诉 “张亮麻辣烫” 索赔180万的事件也曾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明星张亮起诉 “张亮麻辣烫” 侵权并索赔 180 万,店老板表示用自己名字开店也有错。这一事件的起因要追溯到 2013 年,明星张亮因参加《爸爸去哪儿》一炮而红,成了家喻户晓的明星。而早在 2008 年,就有一位也叫张亮的小老板开了一家麻辣烫店,并以自己的名字命名为 “张亮麻辣烫”。
起初,双方并无交集,然而随着明星张亮的名气越来越大,“张亮麻辣烫” 也开始疯狂扩张,并且一些加盟店大胆地用起了明星张亮的照片做宣传。2014 年,“张亮麻辣烫” 因为食品质量问题惹了祸,消费者不满意了,自然而然地把矛头指向了明星张亮。明星张亮躺着也中枪,好端端的名声就这么被糟蹋了,于是一怒之下,告上了法庭,直接索赔 180 万。
2014 年,在内蒙古财经大学食堂的某家 “张亮麻辣烫” 加盟店为了招揽顾客,动起了歪心思。他们私自张贴明星张亮及其儿子天天的海报做宣传,还配上了 “同学,我们去哪里啊?”“去二楼新开业的张亮麻辣烫!” 这样的文字对话。这一行为不仅侵犯了张亮和天天的肖像权,还涉嫌欺骗消费者。
明星张亮得知此事后,非常气愤,立即向这家加盟店发了一封律师函,起诉其侵权行为,要求赔礼道歉,并索要赔偿 180 万。加盟店老板一开始觉得很委屈,认为自己用自己的名字开店没有错。但在法庭上,明星张亮方面拿出了 “侵犯肖像权” 等证据。整个诉讼程序持续了差不多小半年,争取了不少专家和学者的意见。最终宣判结果为加盟店老板败诉,被判向明星 “张亮” 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交通费等共计 13817 元。同时,加盟店老板还需立刻对下属门店进行着重检查,清除可能出现明星肖像海报的情况。
在张亮起诉 “张亮麻辣烫” 侵权事件中,我们看到了同名同姓在商业使用中的复杂情况。对于同名同姓的人来说,使用自己的名字做生意本身并无不妥,但当与明星同名时,就需要谨慎考虑如何避免引起误解和侵权。平衡点或许在于明确区分自己的商业活动与明星的形象,避免刻意利用明星的知名度进行宣传。例如,在店铺的宣传中可以突出自己的个人特色、创业故事等,而不是依赖与明星相似的名字来吸引顾客。同时,在面对可能引起混淆的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澄清,以维护自己的合法经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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