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本院执行的杜敏与刘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4)黑0603执1017号,因被执行人刘伟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伟,大庆市让胡路区世纪花园C-11-1-501室,公民身份号码230623198608150637。
涉案标的(金钱):13250.00元及利息。
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实际控制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债权全部实现的支付4000元悬赏金。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公告期间,案件执行完毕的,本公告自动失效。
举报电话:0459-2769305
本院地址:大庆市龙凤区卧龙路19号
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审核:祝春霞 李晓禹
监制:崔广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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