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活动计划于2024年11月启动至2024年12月底结束,具体启动时间以发布的公告为准,实行资金总量控制,如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即发布公告结束。
政策实施期内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用于合法建成住宅房屋的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并与参与活动的装饰装修企业签订了施工合同,在大连开具发票的个人消费者。
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多套房屋可获得多次补贴资格,每个地址获得一次补贴资格。房屋须是在2024年1月1日前竣工交付的合法住宅。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用于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的瓷砖岩板类、厨卫洁具类、吊顶墙板类、理石类、木制作类、墙面涂装材料类、地板脚线类、灯饰开关类、入户门及金属门窗类、采暖类、五金类、人造板类、预拌混凝土类等(具体品类详见附件1)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改造所用材料予以补贴。
按照实际购买所用物品和材料发票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下同)的20%进行补贴,每套房最高补贴累计不超过3万元。
通过“云闪付”APP-政府促消费-家装专区,公开征集参与活动的装饰装修企业。装饰装修企业应在大连市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则上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装饰装修企业。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骗补、套补等行为,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不大量囤货等。存在骗取补贴权益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市室内装饰协会对参与活动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通过资格审查企业名单将在云闪付APP公示。活动开始后,消费者可在云闪付APP-政府促消费-家装专区查询参与活动的装饰装修企业名单,名单不定期进行更新。
1.提出申请
申请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补贴的个人消费者,需通过云闪付APP-政府促消费-活动专区提交申请,进行实名认证后,按照系统提示提供相应材料:
(1)消费者个人身份证: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可识别身份证姓名及身份证号
(2)申领补贴承诺书(附件2)
(3)合理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
(4)与权属人关系证明(按需)
(5)住宅装饰装修合同
(6)装饰装修公司发票(发票日期需在活动期限内),发票上按需列明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等详细信息。
(7)与装修合同对应的个人消费者支付凭证
(8)装饰装修公司和消费者确认的物品材料清单(附件3)
(9)旧房装修或局部改造装修开工前和开工后现场对比照片
(10)物业服务企业(无物业小区由街道负责)认定“是否如实装修”的现场核实单(详见附件4)
消费者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存在以虚假信息行为骗取补贴权益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2.资料审核
各地区住建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将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个人消费者,享受补贴资格。
3.补贴发放
获得补贴资格后,将逐批向申领人发放云闪付红包,并通过短信息通知所上传材料内留存的手机号码。云闪付红包有效期内不限使用次数,可在云闪付APP受理的任意商户(包括线上、线下商户,除主办方明确禁止的商户)使用。
云闪付红包按申领人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的时间顺序发放,在总额度内发完即止。
因故部分或全部退货的,要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门报备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
(一)为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法定需要,政府部门及平台需要在必要范围内收集申请人个人信息详情(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手机号、交易时间、交易金额、家装物品材料销售发票和装饰装修公司施工或服务发票信息、支付凭证、交易商家等信息),以便进行检查与核实。
(二)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活动主办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更或调整将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三)申请人应真采购、真装修,且物品和材料购置行为发生在活动期间,自愿承诺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四)如发现申请人、装饰装修公司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虚假申报、套现、提供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活动主办方有权取消补贴对象参与活动的资格,收回所涉补贴对象已获得的权益,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计入个人征信档案,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市住建局负责汇总审核并确定补贴金额,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市财政局根据市住建局提出的资金申请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负责按程序及时拨付至最终收款人。
(二)市住建局要做好资金监督管理,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对资金拨付使用进行监督核查,防止骗取套取国债资金等行为。同时,市住建局要按规定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政策到期结束后,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并对工作推进、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开展自评自查,及时将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报送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市住建局
负责本次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发放组织协调工作;对资金审核、使用、绩效和监督管理承担主体责任;负责确定补贴对象、标准及补贴程序等事项,同时,做好组织申报、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等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市商务局
负责配合市住建局统筹开展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发放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
负责筹措家装家居焕新政策所需资金,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做好资金保障。
市公安局
负责补贴发放期间防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参与商户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不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其中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查处。
市数据局
负责服务平台系统构建专业指导,并发挥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用,协助做好咨询投诉受理等工作。
大连市税务局
负责企业开具发票监督管理工作。
中国银联大连分公司
负责“云闪付”APP的运行和保障;负责落实资金管理、参数配置、数据统计、持卡人宣传服务、信息报送等工作,按周期出具报表,定期反馈资金使用情况。
各地住建部门
要充分认识做好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工作的意义,明确责任部门,落实专人负责申请材料审核,精心组织辖区物业企业(无物业小区由街道负责)实地核验环节工作。
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市室内装饰协会
要配合做好参与活动企业的标准制订等相关工作,引导实力强、信誉好、服务优的装饰装修企业参与活动(装饰装修企业必须具有投诉调解、售后服务等综合服务能力,并制订骗补、套补风险防范方案)。各装饰装修企业要做好补贴范围内装修材料和物品采购合同、进项发票、施工全过程影像等资料的归档整理,配合补贴申领资料审查工作。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如国家政策发生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 | 新闻大连
编辑 | 杨小桐 于晓梅
美编 | 于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