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0日,敦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祁连路出沙州北路85米处查获任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酒精检测结果为52mg/100ml。
2024年10月28日,瓜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柳园镇南大街进政府巷北8米处查获孙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酒精检测结果为118mg/100ml。
2024年11月1日,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州高速公路大队执勤民警在敦煌收费站查获王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酒精检测结果为76mg/100ml。
2024年10月20日0时44分许,贾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纬二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金河大桥中段处停车,后由陈某某酒后驾驶车辆掉头后沿金河大桥中段路段处由南向北逆向行驶过程中,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含量检测,贾某某酒精含量为76mg/100ml,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陈某某酒精含量为 14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4年10月25日,肃州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酒银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酒银路出滨河南路东26米处查获何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酒精检测结果为166mg/100ml。
曝光不是目的
警醒才是初衷
酒泉公安交警将持续加大酒驾、醉驾等
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希望广大驾驶人
绷紧交通“安全弦”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酒泉公安交警
编辑:李月辰帆 审核:王双成
终审:李爱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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