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的钱女士在社交平台上发帖称,朋友的这个忙千万别帮!
钱女士的朋友连续两天因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驾照将被扣总计12分,因为不想学习,朋友便请钱女士“帮忙”去处理其中一次的违法行为。
在替朋友处理完一周后,钱女士接到了派出所电话,被告知复核到违法行为人并非钱女士本人,钱女士需因“代扣分”行为被处罚。最后钱女士被处罚款5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1个月。
10月30日,钱女士告诉记者,其朋友在10月中下旬连续两次违法后,因看到“交管12123”APP上的违法行为照片只拍到了车尾,便心存侥幸,请钱女士“帮忙”,“我们是认识的,不涉及买卖,以为没什么问题就答应下来了。没想到一个礼拜后接到了派出所电话,在派出所确认了代扣分的事实后,就带我和朋友去交警部门接受处罚了。”
钱女士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年10月17日,被处罚人于2024年10月17日1时34分,在奉贤区南桥镇菜场路新建西路东约50米,违反《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实施替代他人记分累积分值达到6分的违法行为。依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决定罚款伍仟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
2017年3月25日起施行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驾驶证累积记分制度。禁止由他人替代记分,禁止替代他人记分,禁止介绍替代记分。”
同时,《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由他人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替代他人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介绍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替代他人记分或者介绍替代记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1月1日,记者从上海交警部门获悉,对于此类违法行为,警方将根据交通违法行为代替记分的分值,对违法当事人依法予以相应处罚。交警部门表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交通违法处罚的对象是违法当事人,谁驾车违反交通法规了就应该谁接受处罚,即使是关系密切的亲朋好友间也不允许代扣分。
小编提醒,除了让朋友“代扣分”,这种“生意”也是绝对不可做↓↓
案例 :由于公司名下货车有两宗交通违法未处理,而该车原驾驶人驾驶证已无分可扣。为图省事,公司法人代表聂某经朋友介绍,将行驶证交给可代办交通违法的“黄牛”处理。
2022年5月20日,广州交警工作人员在后台审核该宗业务时,“云端办”系统发出涉嫌“买卖分”的预警提示。最终在证据面前,聂某对请他人代扣分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广州交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6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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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反邪教、广州交警
编辑:韦平安
一审:李永华
二审:李志成
签发:廉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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