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出台“海洋区域法”毛宁:中方坚决反对

文摘   2024-11-09 08:34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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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消息,在11月8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中新社记者提问:据报道,菲律宾正式出台“海洋区域法”和“群岛海道法”。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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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宁:中国外交部已就菲律宾出台所谓“海洋区域法”和“群岛海道法”发表声明,并召见菲律宾驻华大使提出严正交涉。


我想强调的是,菲律宾所谓“海洋区域法”,将中国黄岩岛和南沙群岛大部分岛礁及相关海域非法纳入菲方海洋区域,妄图以国内立法形式固化南海仲裁案非法裁决。此举严重侵犯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中方强烈谴责、坚决反对。


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具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符合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不会因菲方“海洋区域法”的出台受到任何影响。南海仲裁案所谓裁决非法、无效,中方不接受、不承认,反对且不接受任何基于该裁决的主张或行动。


菲律宾打着落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旗号,企图通过所谓“海洋区域法”给其在南海的非法主张和行为张目,是非法的、无效的。该法严重违反《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将导致南海局势复杂化。菲方依据该法在南海采取任何侵权挑衅行动,中方都将予以坚决应对。


中方敦促菲方切实尊重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立即停止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争议扩大化、局势复杂化的单方面举动,切实维护南海的和平稳定。中方保留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利。


关于菲律宾“群岛海道法”,其中多处与国际法规定和国际海事组织决议不符。中方要求菲方切实遵守国际法,不得损害各方依据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所享有的合法权利。



外交部驻澳门特派员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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