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最新通告!来宾城区周边这些区域全时禁烧蔗叶

民生   2024-11-22 10:41   广西  

兴宾区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

关于秸秆(甘蔗叶)禁烧

和综合利用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打赢蓝天保卫战,减少空气环境污染,不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交通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来宾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秸秆(甘蔗叶)禁烧和综合利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种类


列入秸秆禁烧管控的主要包括甘蔗、玉米、大豆、小麦、水稻、高粱、薯类等农作物在采收后的剩余物(废弃物)。


二、管控范围


来宾市兴宾区设立的全时禁烧区和限时禁烧区。


(一)全时禁烧区。即城建区周边区域和道路周边区域。城市建城区周边区域包括城市上风向15公里,下风向10公里范围,包括河西街道、城东街道、城北街道、来华街道、凤凰镇、小平阳镇、良江镇、城厢镇、桥巩镇、大湾镇、正龙乡、三五镇等乡镇(街道)的全域或部分村屯;道路周边区域包括铁路和高速公路沿线两侧2公里范围、主要国道和省道沿线两侧1公里范围条状区域范围,包括七洞乡、良塘镇、大湾镇、平阳镇、小平阳镇、迁江镇、三五镇、陶邓镇、石陵镇、高安乡、蒙村镇、寺山镇、石牙镇等乡镇的部分村屯。全时禁烧区内在任何时间、任何气象条件下都不允许露天焚烧秸秆(甘蔗叶)。


(二)限时禁烧区。即考虑到综合利用能力无法及时有效处置甘蔗叶,为避免无序焚烧造成的污染影响更大,对远离城市、集镇、高速公路、铁路的全时禁烧以外的区域,在气象条件允许并获得自治区同意的情况下,有组织地焚烧,未获审批同意时段仍不能烧。


三、处罚规定


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甘蔗叶)的,将根据《来宾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进行处罚。


对不听劝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根据《来宾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阻碍秸秆露天禁烧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进行查处。


对焚烧秸秆(甘蔗叶)过失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司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秸秆(甘蔗叶)综合利用


(一)综合利用。目前,我区共有秸秆(甘蔗叶)加工利用企业、养殖企业、合作社30多家,分布在各乡(镇),兴宾农投公司分别在凤凰、小平阳、良江、城厢、桥巩、大湾、正龙、三五等乡镇设立收储中心,大量收购甘蔗干叶,广大蔗农朋友可将蔗叶自行离田就近销售,增加收入;同时我区不断完善秸秆(甘蔗叶)收储运体系,各乡(镇)、街道也将在榨季期间组织队伍及时收集蔗农种植甘蔗产生的甘蔗叶离田,希望广大蔗农朋友积极配合政府开展蔗叶离田作业。


(二)离田补贴。对不适宜农机作业的小、散地块,蔗农将甘蔗叶人工离田到地头集中堆放(再由企业、打捆队伍或经纪人收运),未出现露天焚烧的,一次性给予作业主体一定的奖补。具体奖补金额以实际出台方案为准。


(三)甘蔗分布式机收。为破解甘蔗机收难题,我区积极探索在各乡(镇)建设甘蔗分步式机收除杂中心。大力推进糖料蔗分步式机收试点建设,2022年开始试点建设以来,兴宾区先后在凤凰镇、桥巩镇、小平阳镇、迁江镇、陶邓镇、蒙村镇、大湾镇、南泗乡、石牙镇、高安乡、良江镇、三五镇、石陵镇、平阳镇、正龙乡、城北街道等乡(镇)、街道建成甘蔗分布式机收试点50多个。与人工砍收相比,采用分步式机收可降低砍工费用,实现增收。同时,分步式机收蔗叶随蔗离田,省去机械再进地打包蔗叶步骤,有利于解决焚烧蔗叶难题。希望广大蔗农朋友积极参与,将原料蔗就近送至除杂中心加工或销售毛蔗。


五、禁烧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长年坚持。


六、加强社会监督


凡是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焚烧秸秆(甘蔗叶)的,可拨打举报电话12345进行举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榨季全时禁烧重点管控区域一览表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0日



来宾市兴宾区榨季全时禁烧重点管控区域一览表


来 源:兴宾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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