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本溪市委、市政府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儿童工作机制,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将妇女儿童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推动“两个规划”各项指标任务落实见效,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绩。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是加强武装,高位推动,跟进学习中央关于妇女儿童工作有关部署。在市委常委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第七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各成员单位专题传达和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二是精心筹备,周密部署,高质量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工作要求,总结成绩、交流经验、部署任务,在更高水平上推动了全市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统筹协调,加强联动,助力我市妇女儿童工作提质增效。加大妇儿工委办沟通、协调和服务力度,推动促进各成员单位两个规划各项指标按期达标,协调各县区和统计部门完成我市年度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监测工作。跟进了解沟通各市妇儿工委设置情况和我市各县区政府妇儿工委保留情况,反复沟通市委编办,阐明保留的必要性和法律依据,积极争取妇儿工委机构得以保留。会同市残联对妇儿工委(残工委)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
二、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奋力推动新时代妇女儿童工作实现新发展、新突破
一是大力支持广大妇女建功立业。深化巾帼建功系列活动,为广大妇女发挥作用拓宽渠道、搭建平台、创造环境。大力支持女性参加各类劳动技能培训,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举办“春秋季送岗位”女性专场招聘会,提供适合女性的就业岗位。妇女社会福利保障力度不断加强。做好农村和城镇贫困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妇女参政议政水平稳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持续提升。县(区)级政府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达到100%;县(区)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66.2%。妇女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全市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43.29%,超过《规划》中“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工作目标。社区党组织委员中女性比例达到90.7%,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84.6%,均超过《规划》中“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的工作目标。
二是着力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全面实施儿童健康提升计划。全市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性医院为技术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为妇幼保健服务提供基础保障。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增强。每千名儿童拥有床位3.67张,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5.46%,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5.94%,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均在99%以上,儿童健康得到全面促进。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7%,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1%,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稳定,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不断增强。特殊群体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稳定。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在校学生数129人,入学率达到100%。儿童福利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全市集中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300元、2162元,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得到保障,且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加强。全市城乡社区儿童之家数量达到479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7个,儿童福利机构1个。困境儿童群体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儿童康复救助标准提标扩面,全市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救助人数271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9人。儿童生活环境不断改善。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儿童文化环境不断优化。全市公共图书馆少儿文献16.4248万册,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22个,社区少先队实践教育营地(基地)23个,青少年参加科普宣讲活动8100人次,同比增加1.25%。
三是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建立了覆盖城乡较为完善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体系,使全体城乡就业妇女人人都能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开辟绿色通道为困难妇女儿童提供快捷服务,保障贫困妇女儿童基本生活。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各级司法部门将妇女儿童群体列为重点援助对象,实行“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畅通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女性群体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和“零等待”服务,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有力地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成效明显。健全学生保护工作制度,严把教职员工入口关,严防侵害行为发生。各级司法部门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一站式”取证和保护。完善基层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进一步织牢保护的基层网底,形成未成年人全方位保护新格局。积极为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较好地保护了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营造氛围、优化环境,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健全完善家庭教育和服务体系。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着力提升家庭教育的质量和优化儿童成长的家庭环境。全市城市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数196个,农村社区(村)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数260个。依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面向家长和儿童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提高家长和儿童素质。采取针对性的综合措施,落实生育休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制度,加强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及税收、住房等政策支持,助力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实施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多渠道增加托育服务供给,提升专业化水平。多层次养老服务和长期照护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412个,同比增加96.19%。
二是开展常态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融媒体宣传阵地作用,以更加鲜活、更加生动的方式,持续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进党校、进学校、进机关、进媒体、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切实走进群众心中。目前,我市124所学校均配备了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配备率100%,并且积极发挥普法作用定期到校开展法治课,在全社会营造了关爱妇女儿童、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是持续倡导家庭新风。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家庭观、婚恋观。成功举行“遇见本溪遇见你”军地联谊活动,40余对军地青年牵手成功,营造了“军地一家亲”的浓厚社会氛围。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绿色家庭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鼓励夫妻共同承担孝亲敬老、养育子女等家庭责任,加强家教家风建设,以家庭和睦夯实社会和谐之基。
文章来源:本溪市政府妇儿工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