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2、《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也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机关核定辅警薪酬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辅警经费保障工作。”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上涨,辅警工资没有实现动态调整。相关部门一谈到涨工资就避而不谈,落实起来困难重重。希望领导积极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辅警待遇问题,人社、财政部门关于辅警工资相关政策不了解,对提升辅警待遇问题无人问津,一推再推。涨工资遥遥无期!何谈提升辅警的幸福感,荣誉感,归属感?希望领导重视一下辅警工资问题,解决辅警后顾之忧!
回复部门:
吕梁市公安局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根据《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以及《山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规定》,“各级公安机关负责本单位辅警的薪酬核算,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核定,当地财政部门负责经费保障。”关于您咨询的提高吕梁市辅警薪酬待遇的问题,我局正在积极争取市人社、财政等部门支持,尽可能予以落实。
感谢您对我市辅警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