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文摘   2024-11-12 16:28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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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十一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省、市、区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对本轮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区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晓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解大超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冷凯宣布了本轮巡察的授权决定。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一是坚持政治巡察定位。通过巡察,对被巡察党组织从政治上体检、从政治上画像,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位了没有、到底了没有、见效了没有,查找和纠治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以及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的突出问题,着力查找贯彻落实中的温差、落差、偏差,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党绝对忠诚。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四个聚焦”监督重点,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把影响和制约被巡察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找出来,把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找出来,切实增强巡察发现和报告问题的针对性和穿透力。要突出监督重点,切实做“党中央决策部署跟进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做到“从业务上切进去、从政治上领出来”以下看上、以点看面、由表及里把深层次原因、责任挖出来,推动以巡促治、标本兼治。三要提高巡察实效。要带着强烈的问题意识,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深入揭示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的廉洁风险隐患,深入查找共性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强化立行立改、边巡边查,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政策规定,并且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马上交、促马上改;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典型问题线索,按程序及时移交,推动快查快办。

会议强调,要扎实、精准、有效开展监督。一要把准监督重点。本轮巡察正值全区冲刺四季度,打赢攻坚战、奋力收好官的关键期。要用好“四个对照”的衡量标尺,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要把准政治与业务的辩证关系,善于从岗位责任、职能责任、工作责任切入,从政治高度分析研判问题,最终落到政治责任上来。二要坚持实事求是。各巡察组要自觉运用发展、联系、辩证的观点,全面客观分析和研判问题,用好政策制度依据,一把尺子量到底,不能擅自扩大范围、抬高标准,更不能主观臆断、自定标准。要真实、客观、精准的呈现问题,问题定性要有政策依据,责任指向要清晰准确,真正让被巡察党组织接受、信服。要严格按照党内法规明确的方式和权限开展工作,坚持不干扰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的“两不”原则,严守职责边界,严禁超越权限。要增强巡察安全责任意识,充分研判风险点,做好安全预案,细化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三要注重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巡察组要原汁原味反馈问题,特别是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早发现、及早警醒,把教育防范做在前头。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整改日常监督,以“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标准,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以严的态度、严的措施倒逼问题整改不打白条、清仓见底不留尾巴,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抓一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强化各级党组织抓整改的责任心、敬畏心。

会议要求,不断强化贯通协调,进一步凝聚巡察合力。一要注重协同配合。各巡察组要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注意听取其意见建议,不能把巡察对象当作“对手”,积极发挥巡察的正向推动作用。被巡察党组织要增强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的意识,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当成一次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有力契机,真心支持、全力配合巡察工作。区委巡察办要强化组织协调,做好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单位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情况。区委宣传部要认真做好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二要锻造过硬巡察队伍。巡察组组长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巡察组临时组队、专兼结合的特点和优势,谋划好全组工作,摆布好人员力量,掌握好工作节奏,做好统筹内外、整体把控。要发扬斗争精神,不当“老好人”、不怕得罪人,要敢于动真碰硬、直面问题。巡察组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在被别人监督,必须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当好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切实铸造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的巡察“铁军”。


区委巡察组进驻情况一览表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在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相关部门认真处理。

供稿:区委巡察办

编校审:陈   莹

责编:张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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