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晚,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发布一则警情通报:
11月18日13时16分,我局接群众报警称,大面街道惠王陵东路有人持械伤人。接警后,我局迅速组织警力赶到现场,将嫌疑人控制。
经初查:当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男,35岁)驾驶电动二轮车行驶至惠王陵东路路段时,因行车纠纷与小型轿车驾驶员贾某某(女,34岁)及同乘人员伍某(贾某某丈夫,35岁)、贾某(贾某某哥哥,38岁)发生口角,双方相互推搡,后朱某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伍某刺伤。伍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来,发生好多起闹市伤人事件,让我们想起罗翔老师曾提过的一个概念,叫幸福者退让原则。
你可能并不知道对方在此之前经历了什么,如果再加上与你的争吵,可能会成为导火索。而对方一旦在「情绪失控」情况下,有极大可能会做出伤害你,或者你家人的行为。
而幸福者退让原则,也就是,假如你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那么当遇到别人的挑衅时,你最好忍一忍。不是因为你胆小,而是因为你值得珍惜的东西更多。简单说,就是我命贵,我先退。因此,忍让的前提,不是自己生闷气,而是打心眼儿里把这件事想通了。
“幸福者退让原则”的核心并不是消极地放弃或忍让,而是一种主动情绪调节的表现。这种退让不仅能保护双方的关系,还能让个人避免过度的情绪消耗。
社会中的矛盾和冲突有时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处理这些冲突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至关重要。适当让步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自己的家人的负责。
人人都说退一步海阔天空,但是真正做到的人却没有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