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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建立生育补贴制度。
紧接着,就有专家提出了关于生育补贴的具体方案建议。
人口学家梁建章和黄文政在《对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最新文件的评论和建议》中提议:
将养老金与生育激励挂钩
他们认为,低生育率的症结是激励机制错位。
“在工业化之前,小孩长大后可直接给父母带来经济收益。到工业化之后,特别是在社会化养老制度下,年轻人在经济上回报老年人主要是在社会范围,而非家庭内部实现。
具体来说,老年人的养老积蓄在兑现时的价值,来自于工作人口创造的商品和服务。
年轻人越多,养老积蓄兑换商品和服务的能力也就越大。
在此意义上,养育更多孩子的父母对养老体系的贡献更大,但这点现在完全没有在养老金体系中得到体现。因此,我们建议,将养老金与生育激励挂钩。
例如,规定工作人口缴纳的养老金中有一部分定向付给自己父母,还可以考虑让养育更多子女或给子女照看孩子的父母提前退休。”
养老金与生娃挂钩,这项建议已经不是第一次提出来了。
厦门大学教授赵燕菁曾建议:
养老金领取额度与子女数量挂钩
换句话说,现在养老金制度隐含着惩罚多劳者的一种制度安排。
生的越多,越可能负重越多,因为生养的大量廉价劳动力就是要供养很多上层退休人群的,养老金拿的越多的人群需要下层更多的劳动力供养,现在年轻人月薪3千到5千左右居多,现在很多退休金上万甚至几万人群,每个人都需要好几个年轻人供养一个人,年轻人负担不可谓不重。
曾几何时,超生、多生孩子,是要交纳“社会抚养费”的。现在,如果按照专家教授的理论,不生、少生孩子,在经济待遇和收入分配上就要被区别对待、低人一等。是不是拐弯有点陡?
不是我不明白,这社会变化快。
要知道,在我们老年群体当中,有将近7500千万老人是独生子女,也有很大一部分老人是两个子女,还有一部分老人是多子女,如果按照这个教授的说法,那咱们老年人的养老金,岂不是很不公平!
当然,专家、教授宏论一出,也有一些群体是会兴高采烈,那就是小品里演的“超生游击队”,东躲西藏多少年,现在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以前见不得光,现在终于翻身把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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