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浏阳一男子将一辆电动摩托车停放在小区单元入户大厅内,被消防部门行政处罚。
浏阳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联合荷花街道在对一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一辆电动摩托车停放在单元电梯入户门厅内,不仅堵塞了疏散通道,还存在火灾隐患。大队消防监督员立即通过小区物业联系到该电动摩托车车主,要求其立即整改。
寻艳 摄
“如果电动摩托车忽然起火,火势将迅速蔓延至楼上,整栋楼都将非常危险。”大队消防监督员向物业科普了电动摩托车停放在单元电梯入户门厅的危害。
该电动摩托车停放在单元电梯入户门厅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相关规定,大队消防监督员对车主邓某下达了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