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保障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助推我国医保高质量发展和深化支付方式改革。经研究,拟成立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支付改革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支付改革专委会)。征集会员的有关事项如下:1.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3.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5.商业保险公司、医疗信息科技企业及医药器械企业等相关负责人;(四)个人会员需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中级技术职称或相当行政职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状况良好。常务委员、委员需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行政职务。1.享有本专委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本专委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1.遵守《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章程》,维护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和本专委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2.接受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和本专委会领导,执行相关决议;3.按时做好会员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按规定缴纳会费;4.认真完成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和本专委会委托的工作任务;(一)提交材料:请于11月10日前,访问本公告所附链接或扫描二维码,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单位/个人会员申请表;(二)审核资格:由专委会筹备机构审核申请单位/个人资格条件;(三)确定资格:根据支付改革专委会工作开展需要,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个人进行筛选,确定单位/个人会员名单;(四)通知反馈:向单位/个人会员单位发送确认通知。电话:010-81139308、010-81139307申请链接:https://www.wjx.cn/vm/h4TXG9u.aspx#附件:1.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支付改革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2.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支付改革专业委员会个人会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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