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8线太原晋中界至太谷任村、太谷任村至灵石南关一级公路新建工程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国道108线太原晋中界至太谷任村、太谷任村至灵石南关一级公路新建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7641001,下称“本项目”)已纳入《山西省省道网规划(2021-2035年)》,本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108线太原晋中界至太谷任村、太谷任村至灵石南关一级公路新建工程特许经营方案的审核意见》晋发改交通发〔2024〕129号批准。
本项目采用BOT特许经营(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实施,经晋中市人民政府以《关于授权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为国道307线阳泉坡头至榆次段一级公路新建工程等8个项目实施机构的通知》(市政函﹝2024﹞9号)授权,本项目实施机构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者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特许经营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太谷区、祁县、平遥县、介休市、灵石县。 (1)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全线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等。国道108线太原晋中界至灵石南关一级公路全长213.203公里,分两段进行实施,具体如下: 太原晋中界至太谷任村段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58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主要工程:大、中桥24座/7051米(其中大中桥19座/6175米,分离式交叉5座/876米),涵洞174道,通道15道,天桥17座,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平面交叉21处,服务区1处,收费站1处,养护工区1处。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标准执行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太谷任村至灵石南关段全长155.203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局部路段采用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主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辅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2.5米。主要工程:隧道3200m/3座;主线共设桥梁17224m/43座。其中,特大桥1207m/1座,大桥15353m/33座,中桥664m/9座,通道23道,天桥13处,涵洞135道;互通式立体交叉9处(枢纽互通2处,一般互通7处,其中1处新建、2处利用、4处部分互通);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收费站3处,监控中心1处(与雅安收费站合建),养护中心1处(与洪相停车区合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标准执行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太原晋中界至太谷任村路段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6208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92417.8万元,占总投资的20%,由政府和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共同出资(政府方出资11890万元,占比12.87%;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出资80527.8万元,占比87.13%),政府方出资来源为省级财政预算补助资金,特许经营者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剩余369671.2万元,占总投资的80%,由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通过市场化融资渠道进行筹集。
太谷任村至灵石南关路段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2738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45476.6万元,占总投资的20%,由政府和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共同出资(政府方出资28712万元,占比19.74%;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出资116764.6万元,占比80.26%),政府方出资来源为省级财政预算补助资金,特许经营者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剩余581906.4万元,占总投资的80%,由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通过市场化融资渠道进行筹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