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子们
你们了解长护险吗
若失去生活自理能力
被评定为重度或中度失能
可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
长护险全称是长期护理保险,2020年开始在我市城区职工医保范围内开始试点,是为需要长期护理的失能人员提供保障的社保制度。
2024年1月起,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缴纳0.8元;在职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在缴纳基本医保费时,一并核定缴纳长护险费。
参保人员按规定缴费后,若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被评定为重度或中度失能,可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
我市长护险待遇是定点护理机构提供的护理服务。失能人员可选择入住机构享待或居家享待,期间发生的合规护理费用,由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
基金实行限额支付, 2024年7月起,基金支付限额调整为重度失能60元/天,中度失能48元/天,限额以内的合规护理费用由基金承担,审核后直接划拨给护理机构,超过限额或其他费用由个人负担,自行与护理机构结算。因病转住院期间,长护险待遇停止支付。
知道了什么是长护险
以及缴纳了长护险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但是要如何提交失能等级评定申请呢
别急,别急
和小编接着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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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享受待遇,需要先进行失能等级评定。提交失能等级评定申请的方式有:
(1)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
关注“宜昌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专区”---“长护险待遇申请”,按指引填写上传。要求上传病史材料、填写申请表,并对提交资料、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参与失能等级评定的意愿签字确认。
(2)定点护理机构代办申请
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可通过“宜昌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专区”---“长护险待遇申请”---“定点服务机构信息”板块查询。
(3)承办机构网点申请
地址为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5号九州方园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17-6219221。
申请人如有不便,也可由家属代办相关事宜
之前有人问小编
失能人员家属也可以当护理员吗
这不
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答疑解惑
快来和小编一起接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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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以下条件,无论是否为失能人员的家属,都可以成为护理员,受定点护理机构安排,面向失能人员提供护理服务,并根据服务完成情况获取劳动报酬。
65周岁以下、经培训考核取得护理服务资质(护理员证等)、与定点护理机构签署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要求考勤、规范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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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信息分享就到这里啦
咱们下期再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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