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男子交通事故死亡以为是自己造成的,结果发现肇事者竟然是他!

民生   2024-11-22 11:01   吉林  

交管大队侦破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2024年11月16日15时10分许,德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朱某明报警称:2024年11月14日中午12点左右,在德惠市大房身镇二道村二咀子屯8组吴某辉家门前处,其儿子朱某松驾驶二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怀疑与其他车辆相撞,朱某松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警后,德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侦逃中队民警立即出警,11月16日16时许,副大队长王威带领侦逃中队民警赶到事故现场,经报警人(死者朱某松的父亲)介绍得知:2024年11月14日中午12点钟左右,朱某松驾驶二轮电动车发生事故,朱某松及其家属认为朱某松驾驶二轮电动车发生单方事故,所以没有选择报警,死者家属将肇事电动车推回家中,事发后第二天(11月15日)将朱某松尸体埋到二咀子屯北侧大地,事发后第三天(11月16日)朱某明认为其儿子朱某松驾驶电动车可能与其他车辆相刮,又选择报警。


        侦逃中队警力分为二组,一组民警查找监控录像及走访群众寻找线索,二组民警搜集证据且负责安抚家属情绪。民警在对朱某松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进行查验时,经过认真细致观察,在二轮电动车左侧车把手处发现轻微刮痕,但无法确定此处刮痕系二轮电动车与其他车辆相刮所致,民警走访对居民进行走访无人目睹事故发生的经过,也没有监控录像能照到事故现场。


        勘查完事故现场后,侦逃中队民警立即对此案进行研判。此案一无现场监控录像,二无目击证人,三、死者已下葬,无法尸检,四、事发时死者所穿衣物被其家属扔掉(无法找回)。办案人仅凭二轮电动车左侧车把手处的轻微刮痕无法将此事故定性为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此事故陷入僵局。在案件办理中,一个小小的细节往往能决定案件的走向,侦逃中队全体民辅警不休息、不放弃,对每一处细节与此事故相关联,众人拾柴、取长补短,每个人对此案都发表了各自的认知与观点。民警宋国梁在查看事故现场北侧200米监控(监控探头反方向照射)时发现:2024年11月14日12时12分57秒,死者朱某松驾驶二轮电动车由北往南驶过,故确定此事故发生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12时13分许,经反复查看监控录像,此时间段同向及对向均无车辆驶过,宋国梁一个监控看了几十遍,终于有了重大发现:2024年11月14日12时08分59秒,一辆四轮车在监控右下角处映入眼帘,从监控上看,该四轮车仅仅露出了排气筒及车身很少的一部份,但可以确定该四轮车车头为绿色、车厢为蓝色。2024年11月17日06时许,一夜未睡的民警宋国梁立即带领王兴、宋昕峰等人再次赶到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南侧路段延长查看监控录像。在调取事故现场南侧监控录像时发现:2024年11月17日12时12分10秒,绿色车头、蓝色车厢的农用四轮车由西往东行驶,行至路口处左转弯后由南往北行驶(往事故方向行驶)。民警在借来农用四轮车做侦查实验,经反复实验,确定该农用四轮车到达事故现场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12时13分左右,结合南、北两侧监控录像进行比对,确定两台四轮车为同一台四轮车,且该四轮车占有事故时间且途径事故地点,经排查,确定该四轮车为本屯居民张某波所驾驶,民警立即对张某波及张某波驾驶的四轮车展开调查。因张某波不在家中,民警拨通张某波电话(全程电话录音),张某波称:2024年11月14日中午12点多钟,其步行(未驾车)从家中出发去屯里办事,途中看见一辆二轮电动车倒地,本屯村民朱某松躺着地上,张某波称其未见到朱某松倒地的过程,其帮忙联系家属,朱某松父亲朱某明赶到后将朱某松背走。从监控上看,张某波明明是驾驶农用四轮车从家中出发,三分钟后驾驶四轮车往家的方向返回,他为何坚称为步行,这只有一种可能,张某波隐瞒实情,经分析,张某波驾驶农用四轮车有重大嫌疑。民警宋国梁立即将此情况向副大队长王威汇报,王威指示立即对张某波所驾驶的四轮车进行细致排查。


   2024年11月14日12时30分许,在张某波家中院落,民警对绿色车头、蓝色车厢的农用四轮车进行细致勘查,在车头左前车轮轮胎处发现刮蹭痕迹,与朱某松驾驶的二轮电动车上左侧车把手处刮蹭痕迹高度、宽度一致,面对强有力的证据及民警的攻心下,张某波供述:2024年11月14日12时13分许,其驾驶农用四轮车沿大房身镇二道村二咀子屯8组沥青路由南往北行驶,行至吴某辉家门前处,其左侧车轮胎与对向驶来的由朱某松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刮,事故发生后,其驾驶四轮车往北行驶20米后停车,步行回到事故现场,朱某松的父亲赶到现场后,张某波将朱某松抬到朱某明(朱某松的父亲)后背,朱某明将儿子背回家中后送往医院,2024年11月15日凌晨3点左右,朱某松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波前往朱某松家中帮忙下葬,且帮忙下葬后在朱某明家中吃饭,张某波未报警且向朱某松家属隐瞒事故实情,故导致朱某松家属误以为此事故为单方事故,未选择报警就将朱某松下葬。


    现朱某松的尸体已被送往德惠市殡仪馆,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这场争分夺秒的战斗,最终以胜利而告终,让受害者家属得以慰藉,让死者得以安息,同样也让交通秩序与法治尊严得以维护。


来源:德惠市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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