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四川省富顺晨光经济开发区的四川西艾氟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676.78万元。
近日,自贡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自贡富顺西艾氟科技有限公司“5·3”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经调查认定,四川西艾氟科技有限公司“5·3”爆炸事故是一起因企业擅自改变反应条件、异常工况处置不当等原因引发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丙三醇(机封液)泄漏进入反应釜(R1101A),采用蒸汽升温后,反应底物与四氟乙烯之间及四氟乙烯本身发生剧烈反应,引发化学爆炸。
间接原因
1. 异常工况安全处置不到位。未充分识别反应釜反应缓慢的真正原因及风险,未对异常工况进行风险评估,未及时退守到安全状态,擅自更改反应条件,补加过量催化剂,采用蒸汽加热反应体系,强制继续反应,违反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
2.设备维护保养管理不到位。反应釜搅拌机封长期存在丙三醇泄漏现象,未及时予以维修处置。
3.安全风险及工艺辨识不到位。未充分辨识丙三醇进入五氟碘乙烷合成反应体系的风险;未充分辨识五氟碘乙烷合成工艺危险特点,未将其按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氟化工艺)进行管理。
4.作业人员管控不到位。在四氟乙烯带料反应情况下,未确认作业安全条件,多人多次违规进入反应釜防爆间进行操作,严重违反工艺纪律。
5.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工艺操作管理不到位,未制定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制度。
事故追责
四川西艾氟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戢某、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刘某、安全环保总监万某、生产部生产一班班长刘某某等,因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或重要管理责任,建议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事故调查报告全文
《自贡富顺西艾氟科技有限公司“5·3”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因反应釜引发的事故
在精细化工领域比较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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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7日
天津宜坤精细化工公司“8·7”重大爆炸事故
天津市宜坤精细化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硝化车间反应釜发生爆炸,造成10人死亡、3人受伤。
事故直接原因:5号硝化反应釜滴加浓硫酸速度控制不当,使釜内化学反应热量迅速积聚,又未能及时进行冷却处理,导致5号硝化反应釜发生爆炸。爆炸的冲击力及碎片引起3号、4号、6号反应釜相继爆炸。
2006年8月4日
山东武城康达化工有限公司“8·4”较大中毒窒息事故
山东武城康达化工有限公司一分厂甲氧基乙酸车间发生二氧化氮中毒事故,导致4人死亡、4人受伤。
事故直接原因:1名操作工由人孔处进入甲氧基乙酸反应釜内作业,发生二氧化氮中毒窒息。在无任何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先后多人进入反应釜内施救,导致中毒窒息。
使用反应釜
应该知道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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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应釜指带有搅拌装置的间歇式反应器,根据工艺要求的压力不同,可以在敞口、密闭常压、加压或负压等条件下进行化学反应。
在化工产品的生产和合成过程中,反应釜的安全性和生产现场环境尤为重要。近年来,由于疏忽引起的反应釜爆炸事故给了化工界一个警醒。看似安全的物料,若是归置不当质量不好,也会引起安全事故。
投料失误
进料速度过快、进料配比失控或进料顺序错误,均有可能产生快速放热反应,如果冷却不能同步,形成热量积聚,造成物料局部受热分解,形成物料快速反应并产生大量危害气体发生爆炸事故。
管道泄漏
进料时,对于常压反应,如果放空管未打开,此时用泵向釜内输送液体物料时,釜内易形成正压,易引起物料管连接处崩裂,物料外泄造成人身伤害的灼伤事故。卸料时,如果釜内物料在没有冷却到规定温度时(一般要求是50℃以下)卸料,较高温度的物料容易变质且易引起物料溅落而烫伤操作人员。
升温过快
釜内物料由于加热速度过快,冷却速率低,冷凝效果差,均有可能引起物料沸腾,形成汽液相混合体,产生压力,从放空管、汽相管等薄弱环节和安全阀、爆破片等卸压系统实施卸压冲料。如果冲料不能达到快速卸压的效果,则可能引起釜体爆炸事故的发生。
维修动火
在釜内物料反应过程中如果在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实施电焊、气割维修作业,或紧固螺栓、铁器撞击敲打产生火花,一旦遇到易燃易爆的泄漏物料就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设备构造
反应釜设计不合理、设备结构形状不连续、焊缝布置不当等,可能引起应力集中;材质选择不当,制造容器时焊接质量达不到要求,以及热处理不当等,可能使材料韧性降低;容器壳体受到腐蚀性介质的侵蚀,强度降低或安全附件缺失等,均有可能使容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
反应失控
许多化学反应,如氧化、氯化、硝化、聚合等均为强放热反应,若反应失控或突遇停电、停水,造成反应热蓄积,反应釜内温度急剧升高、压力增大,超过其耐压能力,会导致容器破裂。物料从破裂处喷出,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反应釜爆裂导致物料蒸气压的平衡状态被破坏,不稳定的过热液体会引起2次爆炸(蒸汽爆炸);喷出的物料再迅速扩散,反应釜周围空间被可燃液体的雾滴或蒸汽笼罩,遇点火源还会发生3次爆炸(混合气体爆炸)。
导致反应失控的主要原因有:反应热未能及时移出,反应物料没有均匀分散和操作失误等。
操作反应釜的注意事项
1.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反应釜是否有裂纹,有裂纹的反应釜应当丢弃,有破损或扭曲的内胆必须更换。
2.严禁超温超压使用。
3.反应内杯容量最高80%,一般不超过一半。
4.大量产热或产气的反应不能在反应釜中进行。
5.一定要防止烘箱温度过高(实际温度远大于设定温度),否则会有危险。烘箱升温时,应与 烘箱保持距离,以防爆炸伤人。
6.降温至室温后方可取出,取釜和开釜时需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比如面部防护、手脚防护、呼吸防护等。
7.开釜时必须等反应釜完全冷却,即便如此,也应该十分小心,因为它们还可能处在气体状态下。
反应釜作为一个危险的压力容器,在工业生产的时候容易存在易燃易爆等危险气体的泄露,操作区域应做好空气置换和气体监测的工作,时刻保证易燃易爆气体的相对浓度值较低,这样既有利于反应操作又能保证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同时又要防范有毒有害气体对反应操作室位置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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