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规定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
3.不服党纪、政务处理或者处分以及其他与处理或者处分事项有关的申诉;
4.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下列信访事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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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要注意:类似征地拆迁纠纷、政府安置补偿,不服法院判决,劳动人事争议等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请依照法律法规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或其他信访方式向有权受理的单位提出。
来信举报:
以信件方式将举报材料邮寄给纪检监察机关,也可以投递至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举报信箱。
来信地址: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850000。
来访举报:
到有权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指定信访接待场所当面提出检举控告、申诉和批评建议,来访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纸质信访材料。
来电举报:
拨打0891-12388举报电话,拨通后将会根据语音提示进行转接。
网络举报:
登录http://xizang.12388.gov.cn,进入西藏纪检监察举报网站进行举报,或可关注“雪域清风”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 四种渠道任选一 无需多投重复投
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受理信访举报,如:自治区纪委监委主要受理反映厅级党员干部、县(区)委书记、县长等区管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举报,地市纪委监委主要受理反映市管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举报,县(区)纪委监委主要受理反映科级和其他所属县管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举报。
1.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2.申请与检举控告事项相关的工作人员回避;
3.对受理机关以及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4.因检举控告致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者侵害的,可以提出保护申请;
5.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2.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
3.接受党组织、单位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要求;
4.对反馈的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保密;
5.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一封举报信的受理与否,与您的举报信要素是否齐全、举报内容是否有效有直接关系。我们带您来了解如何写一封完整有效的举报信。
二要简明扼要 不要洋洋万言
三要问题具体 不要内容空泛
四要证据有力 不要脱离法纪
格式上,举报材料一般分为开头,正文和结尾三部分。开头应写明被举报人的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和政治面貌。正文要尽可能写明被举报人违纪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如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知情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列明书证、物证等证据材料;对于被举报人涉及多项违纪违法行为的要分项逐条叙述。结尾要写出向其他部门的反映过程和调查处理情况,此次举报的具体要求,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有多个被反映人且问题不交叉的,应分别反映,举报材料一人一件。
对实名检举控告
优先办理 优先处置 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