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记者从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获悉,该局破获一起网络水军团伙直播“卖惨”引流虚假广告案,涉案金额400多万元,3名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部分直播卖惨视频截图。
2023年12月,沙湾警方接到一个关于直播间带货的案件线索,经多方侦查发现,网名“大先哥助农在行动”的短视频账号,粉丝量达200多万,该团队成员有3人—7人左右,主要是卖各种应季水果,从2023年1月开始,在水果丰收的季节,先某便带领团队游走全国各地,专门打着助农的噱头,拍摄虚假的短视频进而达到直播带货的目的。经查,2023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先某在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等网络平台注册多个账号,组织团队通过制作剧本、虚构场景、编造发布虚假信息,拍摄虚假“贫困卖惨”宣传视频进行引流和直播带货,帮助各平台网上店铺代销芒果、车厘子等水果的方式,收取佣金敛财,非法获利巨大。沙湾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教导员李毅介绍说,这个运营团队销售的货源是在电商平台的精选联盟里面找的销售链接,发布人员设定有不同提成比例,链接就挂在他们的推广视频上,还有直播的时候用这个链接售货,卖出去之后电商有设定比例的提成。办案民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制作发布人员需要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他们属于广义上的广告制作发布人员,广告内容明显是虚假的。该团队3名成员涉嫌虚假广告罪,涉案金额达400多万元,提成获利约45万元。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主播作为网络经营的从业人员,要对自己经营的商品负责,不能夸大其词,不能虚假宣传,不能误导消费者,更不能消费消费者的善意。
来源/四川观察、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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