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974套必抢公租房!11月4日起可申请!

楼市   2024-11-01 18:58   广东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度第二批次关于面向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第352号令”)等有关规定,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供应公共租赁住房974套面向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进行配租,本次认租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9:00至2024年11月11日18:00(共8天),现就有关配租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概况


  (一)和昌拾里华府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大道与大兴路交汇处西北侧,共238套,其中一房117套(建筑面积约46㎡),二房121套(建筑面积约63㎡)。



  2.配租标准


  二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一房户型,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租金标准


  按原政策(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或已提出核对但不符合条件)执行的租金为23.4元/平方米/月;


  按第352号令(认租时已提出核对且符合条件)执行的租金为11.7元/平方米/月。


  4.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暂定4.5元/平方米/月。


  5.专项维修金


  专项维修金为0.25元/平方米/月。


(二)合正方州雅居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圳埔岭路与德政路交汇处西侧,共736套,其中一房460套(建筑面积约37㎡),二房276套(建筑面积约69㎡)。



  2.配租标准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一房户型,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租金标准


  按原政策(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或已提出核对但不符合条件)执行的租金为22.8元/平方米/月;


  按第352号令(认租时已提出核对且符合条件)执行的租金为11.4元/平方米/月。


  4.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暂定3.9元/平方米/月。


  5.专项维修金


  专项维修金为0.25元/平方米/月。


  注:


  1.项目暂定2025年第一季度交付,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房屋均为简装,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为准。


  2.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竣工测绘报告为准。


  3.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租金标准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


  4.上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龙岗区教育局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


  5.物业服务费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6.认租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7.具体看房事项将于本批次后续公告中予以通知,项目户型图详见附件2。


二、配租对象


  2024年10月31日18:00(含本日)前取得龙岗户籍,且已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龙岗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


  三、选房排位规则


  根据户籍在册轮候人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确定选房排位顺序。按照第352号令相关规定,龙岗户籍在册轮候特困人员、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优先安排选房,选房顺序依据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第一序位为按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人员、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选房序位顺序依次为第一序位、第二序位、第三序位、第四序位。第二、三、四序位中,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详见附件1)、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相应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选房排位依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四、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1.符合认租条件且有意向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的龙岗户籍在册轮候家庭,请务必使用电脑按以下路径操作:登录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页面(http://zjj.sz.gov.cn/),点击页面的“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页面,凭账号和密码登录轮候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况审核申请;请2023年8月1日(含当日)后提交轮候申请在册轮候的认租家庭务必确认本家庭收入财产审核报告的有效期,如收入财产审核报告已失效的认租家庭未在认租期间提交系统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材料、或经核对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将取消本批次配租资格。


  经民政部门认定,符合在保的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无需提交收入财产状况审核申请。


  认租提交收入财产审核时,如发现信息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形导致被民政部门中止收入财产核对的认租家庭,在认租截止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补充申报,请认租家庭高度重视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并对申报信息内容负责。


  (三)认租资格核查


  认租结束后,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公示。


  (四)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含第一序位)、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选房排位1~974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975~1948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1949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上述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五)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由房源运营管理单位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在后续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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