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伊始,巴林政府毫无征兆地对外宣布,将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球最低税制度(Global Minimum Tax, GMT)”。外界普遍预期,巴林此举是代表海湾阿拉伯国家集体试水,未来势必会有其他国家相继跟进。Alvarez & Marsal的董事总经理兼阿联酋税务业务负责人Vishal Sharma就表示,“(巴林)将是第一个倒下的多米诺骨牌,阿联酋、卡塔尔和沙特很可能在未来数月内跟进发表类似的意向声明”。
那么,什么是全球最低税制度?海湾阿拉伯国家为什么要加入实施?对这些国家以及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之间的合作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本文尝试一一回答这些问题。
什么是全球最低税制度?
所谓的全球最低税制度指的是2021年10月,包括中国在内的迄今140个国家和地区在二十国集团(G20)和经合组织(OECD)的协调下,达成的实施“双支柱”国际税改共识,而双支柱中的支柱二就是这个全球最低税制度。具体来说,这一制度由全球反税基侵蚀(GloBE)规则和应税规则(STTR)组成,前者要求适用范围内的跨国企业在其运营的辖区就其缺乏经济实质而保有的利润至少承担15%的税负,还引入了国内最低补足税(DMTT);后者则是基于国家间税收协定的规则。
简单地说,在这个制度下,如果一家公司在注册地国家以低于全球最低税税率的标准缴纳企业税,那么该公司实际业务发生地国家的税务当局就有权按照注册地企业税率与全球最低税税率之间的差额,向该公司补征企业税。如果想详细了解全球最低税的有关内容,业内专家朋友给我推荐了这个专题解读,供大家参考(详见“全球最低税制度”之一全景概览)。
从制度设计的目的来看,全球最低税制度主要适用的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盈利能力最强的跨国企业,主要是防止这些企业通过将利润归集到“避税天堂”来进行避税。更直白点说,在当前国际经济复苏总体乏力、逆全球化势头有所加剧的背景下,国库不够充盈的各国政府均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愿。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制度出台的时间点恰恰是在疫情爆发后,彼时各国经济深受疫情冲击、财政状况欠佳,因此对跨国避税行为的容忍度降低。
海湾阿拉伯国家为什么要加入全球最低税制度?
这些国家的动机主要包含两个层面,一个是经济层面上的,另一个是政治层面上的。
从经济层面来看,传统上被视为土豪的海湾阿拉伯国家现如今的财政状况普遍并没有外界想象的那般好。以沙特为例,我在此前撰写过多篇文章来分析该国的宏观经济和财政状况。PIF花钱如流水让Saudi Aramco这样的现金牛都不堪承受,加税是为数不多的可用财政工具。全球最低税这个新事物的出现可谓正当其时,可成为该国扩大税基新途径,帮助其增加财政收入、缓解财政压力。因此,在2021年七国集团(G7)财长会率先达成全球最低税协议后,沙特财政大臣Mohammed al-Jadaan第一时间对该协议表示了欢迎。
与沙特境况类似的国家还有巴林、科威特、阿曼,这一点在上面这张财政盈亏平衡油价一览表有所体现。可以说,这四个国家都需要国际油价长期维持在较高水平,才有望实现财政平衡或有所盈余。但当前国际油价时有震荡但总体低迷,给这些国家的财政带来了较大压力。首当其冲的就是巴林。巴林2023年名义GDP也才430多亿美元,预计2024年能达到470亿美元,在海湾阿拉伯国家中始终排名老幺。经济体量小并不是问题,财政入不敷出才是问题,而且是堪称痼疾顽症的老问题。横向对比看,巴林的财政盈亏平衡油价在海湾地区是最高的,超过120美元/桶。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巴林成为首个开征全球最低税的海湾阿拉伯国家。
至于科威特、阿曼两国,经济上加税的动机一样强烈,但因为两国现行企业所得税率都是15%,与全球最低税的税率相同,因此我认为这两个国家短期内或更倾向于其他税种,比如科威特可能会在消费税和增值税上做文章,阿曼会优先做好对高收入群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安排。
这么说吧,穷则思变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当然,这里的”穷“是相对的穷。海湾阿拉伯国家中也有财政状况相对较好的,比如阿联酋和卡塔尔,这两个国家引入实施全球最低税制度,很可能更多是从政治层面考量。
从政治层面来看,阿联酋和卡塔尔的动机更大程度上来自于国际压力。长期以来,海湾阿拉伯国家普遍以低税率甚至零税率来吸引FDI,也因此成为了全球避税天堂名单中的常客。在2023年开征企业所得税之前,阿联酋与开曼群岛等一直被列为10大避税天堂,时常招致外界批评。在2021年的G7财长会后,阿联酋和卡塔尔两国均表态愿遵守全球法规,也算是应对全球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顺应全球税收公平共识下的大势所趋。补充说明的是,通过扩大税源和税种来增加财政收入,促进收入多样化同样是阿联酋、卡塔尔两国的诉求。特别是对于阿联酋而言,现行的中央和地方分税模式下,未来开征全球最低税,也有助于改善该国北部酋长国的财政状况,缩窄酋长国之间的贫富差距。
对海湾阿拉伯国家自身有何影响?
总体来看,除了在财政征收方面可能带来的利好影响外,其他方面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税率、征税对象、特殊区域税收优惠减免政策、营商环境这四个方面。
第一是在税率方面,除巴林仅针对油气行业征收所得税外,其余5个海湾阿拉伯国家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20%不等(阿联酋为9%),均处于较为“安全”的位置,不会出现幅度过大的调整。如果从行业来看,部分行业企业或会在某些国家因此受益。比如,阿联酋本地金融机构(自由区外)原本需向所在酋长国缴纳20%的外资银行所得税,而在阿联酋当地执业的相当数量外资银行都符合“支柱二”大型跨国公司全球收入标准,可适配15%的全球最低税税率,税负水平或可因此降低四分之一。但同样是金融行业,对巴林的影响可能截然相反。巴林金融业是该国第二大支柱产业和第一大吸引外资产业。目前,当地共有400家左右的各类银行和金融保险机构。2023年,金融业对巴林实际GDP的贡献率为17.8%,吸引外资占该国吸引外资存量总额接近70%。全球最低税将显著拉平巴林的税收优势,很可能导致该国境内的各类金融机构外迁至迪拜等近邻。
第二是在征税对象方面,巴林此次公告明确提及,全球最低税制度针对的是全球收入超过7.5亿欧元(约合8.3亿美元)的跨国公司。在阿联酋财政部此前关于开征企业所得税的公告中,亦有明确划档,全球营业收入7.5亿欧元以上的大型跨国公司适用单独税率,给未来正式开征全球最低税预留了政策空间。横向对比这6个海湾阿拉伯国家,除了刚刚提到的有较多金融企业在巴林注册外,经营地设置在阿联酋的大型跨国公司数量最多,随着沙特自今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区域总部战略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入驻,或可从全球最低税制度中受益更多(但沙特通行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0%,适用全球最低税制度后,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给大型跨国公司提供了额外的税收优惠,也会对冲影响到沙特的财税收入,看沙特如何权衡和制定政策细节了)。而在海外业务上,沙特的Saudi Aramco、SABIC和阿联酋的DP World、EGA等在海外业务量都属于比较大的,海外利润十分可观,或有可能在实施全球最低税制度后多支出税款。这一点有待进一步观察。
第三是在特殊区域税收优惠减免政策方面,为吸引外资,海湾阿拉伯国家效仿迪拜模式设立了林林总总的自由区和经济特区,并向入驻区内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优惠,动辄就是20-30年的零所得税等等,这一部分可能会受到全球最低税制度冲击最大。此前曾有业内人士指出,“那些依靠自由区和经济特区的零关税来吸引资本和实现经济多元化的国家,将可能被指控为避税提供便利,企业信息披露和透明度的要求将不断趋紧”。由此可见,自由区和经济特区的税收政策洼地或将被“填平”,入驻的企业可能会面临新的合规义务。有理由相信,沙特等其他海湾阿拉伯国家将观摩巴林新政出台及开始实施后的效果,借以评估和调整下一步围绕自由区和经济特区的税收政策安排。
第四是在营商环境方面,全球最低税制度的实施将放大税收因素以外的营商环境重要性。企业税税率并非跨国公司做出全球布局决策时的决定性因素。从全球范围看,欧盟平均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1.3%,OECD国家平均为23.04%,G7平均为69%,海湾阿拉伯国家整体税制相对简单、税率相对较低,但并不会因此看到跨国公司从其他地区国家蜂拥搬入海湾地区。全球最低税在海湾地区大规模铺开后,会将海湾阿拉伯国家在企业税税率上放到同一起跑线。彼时,更加考验各国税收以外的政策,比如外商投资审批流程、行业负面清单、用工本地化铝要求、政府效率及廉洁度等,也给海湾阿拉伯国家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提出更多要求。同时,也会在政策层面“督促”海湾阿拉伯国家与更多国家签订双边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提高覆盖范围,借以强化自身的比较优势。从这一点上来说,阿联酋近年加快步伐推进“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EPA)”,或许有这样的考虑,也已然在海湾地区的内部竞争中抢占了先发优势。
对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有何影响?
短期来看,中国企业在海湾地区的投资受影响不会太大,特别是中小企业投资的项目不属于全球最低税制度的适用对象范围,不需多虑。而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型跨国企业投资的项目多集中在油气领域,本身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就较高,基本都在55%左右,也不大会受到全球最低税制度的冲击。
长期来看,一些制造业和高新科技领域企业的投资合作或有可能受到全球最低税制度的较大影响,甚至在自由区和经济特区设立的企业,也可能成为税改新政的波及对象,增加中国企业在海湾阿拉伯国家投资和运营的成本。
建议已经出海和有意向出海海湾地区的中国企业,密切关注巴林和其他海湾阿拉伯国家的税收动态,深入分析和评估全球最低税制度的影响,审视自身存量业务和海外布局规划、情况,根据全球税负情况规划和调整投资架构和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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