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里没钱
结果还真“中奖了”
喜得玫瑰金手铐一副!
11月15日
金星北路某彩票店店主
在清点店内“刮刮乐”数量时
发现少了几十张
越想越不对劲的店主怀疑是遭贼了
于是马上报了警
接警后
办案民警即刻赶到现场展开侦查
发现门店的门锁及门窗均完好无损
由此推断盗窃者极有可能
是趁店主忙碌间隙顺手牵羊
盗走了“刮刮乐”
随后
民警在大量监控资料中排查线索
成功锁定嫌疑人郭某某
11月17日
经过精心部署与果断行动
郭某某被顺利抓获归案
民警帮助店主挽回了损失
据郭某某交代
自11月起
他多次在彩票店趁店主不注意
窃取刮刮乐彩票共29 张
票面价值总计310 元
随后前往其他店面兑奖共200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
盗窃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经兑现的,按照兑现部分的财物价值计算盗窃数额;没有兑现,但失主无法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损失的,按照给失主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盗窃数额。
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
通过非法手段获取钱财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同时提醒商铺店主
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加强防盗措施
让不法分子没有可乘之机
来源 | 望城公安
编辑 | 宋宋 编审 | 崇淅 审核 | 山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