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000元/人!泰安要给这些人发钱

民生   2024-09-02 23:57   山东  
近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等6部门印发通知

启动2025届毕业生

一次性求职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今年,在原来7类困难毕业生基础上,新增“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申请开始时间较去年提前10天,进一步扩大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范围。

山东省内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2025届毕业生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孤儿毕业生,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以及在学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均可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网或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提交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分为1000元/人和600元/人两档,每人限领一次。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

零就业家庭毕业生补贴审核发放实行“毕业生申请—学校审核—市级复核—省级备案拨付资金”全程网办模式,自8月27日起至9月19日,符合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提交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和个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承诺书,人员身份由系统自动校验。经学校初审、市级复核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补助资金统一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或毕业生本人所填其他银行账号。
具体发放标准
↓↓↓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2.特困人员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3.孤儿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6.残疾人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7.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8.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人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我省一次性求职补贴(原“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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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新闻客户端、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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