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调整产科类和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政务   2024-11-28 10:16   内蒙古  

11月27日记者获悉,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对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现行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调整。

据介绍,为进一步规范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关于规范整合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要求,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对现行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停止“围产期健康咨询指导”“多普勒胎心记数”等53项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远程监测”项目内涵,调整“宫颈扩张术”项目使用范围。本次规范整合项目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所定价格属于最高限价,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此次动态调整的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所定价格属于最高限价,医疗机构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医保协议约定其收费标准。另制定免陪照护服务收费政策,实行政府指导价。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落实好住院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呼和浩特市医保局将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密切跟踪价格执行情况,监测分级护理、专科护理、专项护理服务量的变化,防范高等级护理服务量异常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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