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个村,收入两年涨7倍

时事   2024-09-02 23:28   安徽  
“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是多年来盘旋在现代农业出路问题上的时代之问。
面对大国小农这一我国长期面临的国情农情,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解决“谁来种地”的有效途径。此外,发展优质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也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机制。
农垦作为农业“国家队”,与地方双向奔赴,在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发挥全产业链带动作用上,义不容辞。只有不同主体、资源、模式之间的牵手,才能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联农带农,强农惠农。
合肥市长丰县杨庙镇大路村便是垦地合作的最好证明。
安徽农垦与大路村联手打造了“国有企业+村集体合作社+职业农民”的乡村振兴“大路模式”,将国有企业、合作社、职业农民三方形成利益共同体,参与主体同经营、同参与、同负责。2021年,大路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还是210万元,2022年就达到1022万元,去年超1600万元。
如今,合肥市已在长丰县、肥东县等下辖50个行政村应用了“大路模式”。
“大路模式”中,农垦并没有因为自己是国有企业,就摆出“我在为你好”“我在带你干”的姿态。因为对农民来说,你再厉害,也得你拿出让我愿意和你一起干的足够理由来。
给农民传授新技术,让他们成为能够通过自己的双手和技能来种更多的地、挣更多的钱的职业农民,是安徽农村这个“大路模式”能够走上大路的一大关键。
让更多农民变得更强、成长为职业农民,在这个基础上,国有农企、村集体与农民一起干,各展资源优势,各尽所长所能,干出的成果大家论各自贡献度一起来分红,这是“大路模式”中分红机制、阶梯式奖励机制等制度机制设立的逻辑所在。‍‍‍‍‍
大国小农的基本农情下,各类联农带农的路径探索都十分重要,但越是因为农“小”,就越需要真正“看见”农民,而不能把带动农民作为“代替农民”的理由。‍‍‍‍‍‍
“大路模式”的一大启示就在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才是真正的大路和正道。
办好农村的事,关键在一条:农民好,才是真的好。



利益共同体建起来了
近日,在大路村的农田里,连片的高粱长势喜人。
“现在正值高粱产量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病虫害易发期,要及时打药、加强田管,确保高粱稳产丰收。”安徽农垦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从贵说。
昔日抛荒地,今日展新颜。2021年4月,安徽农垦旗下农产品公司与大路村签订协议,合作经营该村4000多亩土地,陈从贵和另外两名同事便是安徽农垦派来村里的农业技术人员。
“刚到这边的时候,情况相当不乐观。很多田地抛荒快2年了,草比人还深,当时还有很多老百姓在怀疑这田能不能种得好。”陈从贵告诉记者,他曾长期在农场从事农机管理、农技推广、无人机植保服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在来到大路村后便立即开展了工作。
经营这4000多亩地,仅靠陈从贵等三名安徽农垦的技术人员是完全不够的。为此,三名技术人员通过手把手传授农业水稻和高粱的生产技术、定期邀请农业专家开展技术培训、组织人员到农垦现场考察等方式,迅速培养了一支“职业农民”队伍。
此外,还通过卫星遥感测绘将大路村流转的土地测绘入图,将每500亩土地作为1个网格单元,由1名职业农民负责管理。职业农民根据“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自己负责的单元管理任务,提高农艺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完成农作物产量。
“国有企业+合作社+职业农民”的“大路模式”也在农业生产中逐渐成熟。
在该模式下,由大路村集体合作社负责集中流转村民土地,并组织当地职业农民负责种植和参与生产管理;农垦农产品公司负责资金、技术、培训和订单销售;职业农民负责农田管理及农作物的全程管护。
通过三方合作,形成了农垦农产品公司、村集体合作社、农民三方共建共享的利益共同体。‍‍‍‍‍‍
这种新的模式将雇佣关系转化为利益共同体,农户有积极性,村里也能发挥组织、协调等作用,更有利于大规模种植。”陈从贵说。

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两年增7倍‍‍‍

在“大路模式”下,如何更好激发生产活力,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关键在于有一套科学的利润分配机制,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让参与主体同经营、同参与、同负责。

据悉,安徽农垦与大路村的合作协议中,核心条款就是“523分红”机制,即农垦、村集体、农民分别按照利润的50%、20%、30%实行利润分成。农垦农产品公司以粮食产量和成本控制为基础指标,根据三方责任分工进行分类考核,首先对大路村集体合作社实行成本考核,大路村集体合作社作为组织者,不仅要组织生产骨干把农艺措施落实下去,还要对他们进行有效管理,从而把生产成本控制在合理的区间。

在完成基础指标后,“大路模式”还设计了一套阶梯式激励机制:亩纯利润在300元以内时按20%奖励;亩纯利润超过300元时,300至500元区间的部分按30%奖励;500元以上部分按40%奖励。农民得到了实惠,积极性自然倍增。大路村村民陈良元自家有14亩地,如今已全部流转给村集体,委托安徽农垦经营。陈良元还是“大路模式”培养的“职业农民”,参与管理了700亩地。

“如今算上工资、村里分红以及无人机飞防的收入,每年保底还能增加5万元收入。”陈良元告诉记者,他不仅跟着安徽农垦的技术人员学到了现代农业种植技术,还通过农垦提供的平台参加无人机飞防学习、培训,并顺利考证。2021年,农垦农产品公司在大路村合作项目首战告捷,4000多亩统一流转地纯收益达到110万元。

如今的大路村已成为远近闻名的农业发展示范村“自从与农垦合作种粮后,村里的集体经济收入也一年上一个台阶。2021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还是210万元,2022年就达到1022万元,去年超1600万元!”大路村党支部书记董永含说。

积极推广“大路模式”‍‍‍‍‍‍

“大路模式”的成功,为壮大村集体经济探索了新路径。

2022年底,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还和安徽农垦合资成立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积极推广“大路模式”。

“目前,垦丰公司的经营范围已由杨庙镇扩大到周边的罗塘乡、义井镇等3个乡镇16个村。”陈从贵介绍,合肥市已在长丰县、肥东县等下辖50个行政村应用了“大路模式”。

庄稼是三分种七分管,“大路模式”的成功离不开陈从贵等技术人员的专业付出。“这条大路还会越走越宽。”陈从贵说,他还计划围绕品牌粮食种植、农事服务中心,进一步打造专业粮食生产基地,扩大社会化服务面积,建设农业全产业链。

“大路模式”是推动垦地(国有农垦企业与地方)高质量融合发展的生动实践。

《安徽省“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农垦系统要基本形成服务领域全面、服务机制高效的农垦社会化服务体系,真正成为示范引领安徽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的“国家队”。

截至今年上半年,安徽农垦累计完成社会化服务签约土地面积218.53万亩,较2023年底新增149.99万亩。创新垦地合作机制,先后与15个产粮大县合作,按“大路模式”在长丰建立近4万亩粮食联合生产基地,午季小麦亩均效益高出周边农户种植约150元;在泗县整村推进小麦单一品种规模化种植达20万亩,辐射带动优质专用小麦种植面积达到60多万亩。

“安徽农垦将在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上下功夫,加快种植业增产提质。”安徽农垦有关负责人表示,还将大力推广“大路模式”,积极落实与地方签订的服务协议,推动种源保障、农资销售、农机服务、订单回购一体化服务,提升社会化服务质量,扩大规模和带动效益。

近年来,安徽不断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其中,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3.8万个,托管服务面积超过2.5亿亩(次),连续3年居全国第一。


来源:安徽日报报业集团“江淮观察”微信公众号
编辑:皖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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