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秋高气爽
相信大家都迫不及待
想和家人朋友一起
外出休闲游玩了吧?
准备自驾出行的朋友们请注意!
假期出行,交通安全不能忘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大家耳熟能详
但比酒驾更可怕的是
“毒驾”这个危害交通安全的
“隐藏杀手”
近年来
因“毒驾”引起的
交通事故屡见不鲜
郭某一边驾驶汽车,一边吸食含“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弹,以致意识模糊、无法正常操控车辆,造成1人重伤、2人轻伤、1人轻微伤。经依法勘验、检测、鉴定,整个撞击过程中车速处于持续提升状态,从37KM/时逐渐提升至最高点55KM/时,至最后停车时也没有完全制动。
吸食K粉后,毒驾司机竟将其车辆停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导致后车避让不及发生剐蹭。交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肇事小轿车仍停在第二行车道,立即鸣警笛示意其驶离行车道,但轿车司机却驾车逃离。警方随即展开追捕并很快将肇事轿车截停并对司机郑某进行尿检,其结果呈阳性,警方搜查郑某车辆,搜出一包8.1克的白色粉末疑似毒品物,经鉴定为K粉。
根据公安部《车辆驾驶人员体内毒品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毒驾是指吸食、注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后驾驶车辆,并且血液、唾液中毒品含量达到或超过规定阈值的行为。
据权威测试显示,酒驾时,人的反应时间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毒驾时,人的反应时间比正常情况慢21%。
不仅如此,吸毒后产生的精神兴奋、妄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机动车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行为失控,具有攻击性,极易发生超速、飙车、甚至主动撞人撞车等肇事行为,发生恶性交通事故的几率倍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或者有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记录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依法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决定强制隔离戒毒,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01.
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02.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粤虎提醒大家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拒绝毒驾,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