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河池2个设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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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
根据有关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以下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龚巧灵,男,瑶族,1972年7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贺州市纪委常委、市纪委监委办公室主任,拟任正处级领导职务;
黄凌,男,汉族,1981年7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贺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拟任正处级领导职务;
唐少云,男,汉族,1990年12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昭平县走马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县(区)副处级领导职务。
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11月14日前邮寄或直送贺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2899;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举报电话:0774-12380-2,网址: hz.gx12380.gov.cn。
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11月7日
河池市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吴家权辞去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7日河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河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吴家权因任职年龄到限辞去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覃晗胜辞去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7日河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河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覃晗胜因工作岗位调整辞去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志鹏辞去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7日河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河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志鹏因工作岗位调整辞去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蒙钰辞去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7日河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河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蒙钰因工作岗位调整辞去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7日河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左钢为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决定免去:黄勇的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来源:中共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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