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推进西北地区消费市场一体化建设,维护好、保障好、实现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赋予消费者组织的法定职责。依托西北地区地域相连、经济相融、文化相通的整体优势,新疆消保委与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者协会)共商合作机制,联手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向多领域、全方位、高层次发展,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服务于西北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年9月11日上午,西北五省(区)消费维权联盟合作签约仪式在陕西西安顺利举行,《西北消费维权联盟合作框架协议》正式签署。
协议从助力打响西北地区消费品牌、联合开展五省区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联动开展商品服务社会监督、联手推动消费投诉纠纷化解、联合推进消费知识宣传引导和协力推动消费领域立法立规6个方面明确了合作内容,明晰了联盟合作机制、协调通报机制、联合声明机制、工作交流机制、比邻合作机制等5项合作机制,为进一步推动工作,明晰职责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新疆消保委将以此次消费维权联盟成立为契机,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 推进新时代消协组织现代化”为工作目标,努力提升消协组织公信力、扩大影响力、增强凝聚力,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奋力开创我区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为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供稿丨新疆消保委
稿件编辑丨陈硕
微信编辑丨马映雪
校对丨迪里拜尔